花蓮「查水錶案」偵結 民政處長明良臻等3官員違反個資遭訴

花蓮罷免立委傅崐萁在第一階段提議時,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涉嫌要求戶政人員登門查對資料,引發「查水錶」爭議,3月底遭羈押禁見。花蓮地檢署認爲,明良臻等3名縣府官員,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今天依違反個資法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明良臻犯後無悔意,矢口否認犯行、態度不佳,且刻意刪除通訊軟體LINE相關對話紀錄,更試圖將責任推給下屬公務員卸責,建請從重量刑;戶政事務所主任鍾威霆,與副處長暨花蓮縣選委會總幹事吳俊毅2人, 因長官權勢不敢公然違抗,也沒有實際決策主導權,相較輕微,請依法量處適當刑。

檢方認爲,明良臻、吳俊毅及鍾威霆身爲公務機關首長及副首長,本應恪遵法令,保護民衆個人資料及妥適行使國家賦予公權力,卻罔顧法律規範及選舉權責機關指示,擅自利用職務權力,指示公務員從事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外,並與蒐集特定目的無關不法行爲,顯然嚴重侵害罷免案提議人資訊自主權,也破壞公務機關行政中立之基本要求,對於國家民主法治業已造成實質且嚴重危害。

檢方指出,明良臻在今年2月3日透過吳俊毅,邀集花蓮縣各戶政事務所主任共13名,明良臻以花蓮選委會提議人名冊簽章查對工作有時間壓力、人力缺乏、經費不足爲由,指示各戶政事務所主任必須對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簽章真僞實地嚴格查訪,雖當場有數名戶政事務所主任提出疑義,但明仍執意要求強力執行。

檢方表示,明良臻爲使各戶政事務所配合執行實地查訪,除指示民政處下屬撥打電話給花蓮縣各戶政事務所主任要求回報實地查訪進度,還親自到戶政事務所下指示;並在2月5日以LINE電話指示事務所主任儘速實地查訪,要求複印罷免案提議人名冊影本,其會擇日親取,並打電話催促戶政執行。

檢方認爲,罷免案提議人對於其等所簽署提議人名冊,本可合理期待公務機關對於該等資料利用,應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並與蒐集特定目的相符,明良臻等3人竟共同意圖損害他人有關罷免案提議成立與否及罷免案提議人資訊自主權利益,基於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違法利用個人資料,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規定,而犯同法第44條、第41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違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均提起公訴。

罷免傅崐萁的公民團體2月3日送二千多份的罷免一階段提議書到中選會,但在5日就有民衆遇到花蓮戶政事務所的公務員登門訪查,詢問是否親自簽署提議書。不過依查對規定,戶政人員僅需在電腦系統上查對戶籍及身分資料正確與否即可,不需要把提議書帶出門查對,檢方接獲檢舉後偵辦。

明良臻涉嫌違反個資法,在引發爭議後,刪除手機相關訊息,因有有湮滅證據、串證之舉,且擔任處長對相關共犯、證人具影響力,3月28日遭法院裁定羈押至今。

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右)涉查水錶案,今天遭檢方起訴。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