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查水錶」案起訴3官員 縣府:勿以政治觀點無限上綱
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涉嫌要求公務員登門對罷免連署人「查水錶」,檢方偵結今起訴3官員。縣府行政研考處長陳建村對此迴應盼外界勿政治上綱。(王志偉攝)
罷免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案第一階段連署時,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明良臻涉要求花蓮縣府人員登門「查水錶」,檢方今起訴明良臻等3官員,縣府對此表示盼司法給予3位同仁法律公正待遇,也盼各界勿用政治觀點無限上綱,至於明良臻目前仍是停職狀態,指派消保官代理處長職務。
縣府行政暨研考處處長陳建村受訪表示,公務人員依法執行職務要遵守的法令相當的多,包括行政程序法 選舉罷免法等等,相信同仁都是依法執行職務。
他說,維護民主法治選舉罷免程序的正確性,特別是在防堵虛假的連署,相信這是每一位第一線公務人員的天職,過程中,相信3位同仁都並沒有不法侵害人民權益,或泄漏個資等不法的意圖。
陳建村表示,希望各界關於此事,不要用政治的立場、政治的觀點無限上綱,也希望司法能夠儘速還給3位同仁清白,並給予他們在法律程序上公正的待遇,任何人在受有罪判決確定前,都應該被推定爲無罪。縣府收到起訴書全文之後會再做進一步的研究與後續處理。
陳建村表示,明良臻目前依法停職狀態中,縣府也已指派消保官李葳代理的民政處長職務。
本案爲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明良臻涉及對罷免傅崐萁的民衆「查水錶」,今年3月底遭羈押禁見;民政處副處長吳俊毅、花蓮市戶政事務所主任鍾威霆後被交保。花蓮地檢署今(14日)宣佈全案偵結,檢方認爲明良臻犯後無悔意,刻意刪除LINE對話紀錄,試圖卸責甩鍋下屬,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並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