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查水錶」案遭起訴 花縣民政處長明良臻請辭獲准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明良臻因涉嫌違反個資法,捲入罷免查水錶案被羈押,14日法院裁定交保。縣府今晚發佈人事消息,明良臻請辭。(王志偉攝)
花蓮地檢署14日起訴涉「查水錶」案的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等3名官員,全案當天移審地院,法官裁定明良臻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以電子設備監控行蹤。明良臻請辭獲准,15日生效。
花蓮縣政府今晚發佈人事消息,「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處長明良臻辭職,自114年5月15日生效。花蓮縣政府表示,尊重明良臻處長個人生涯規劃」。
縣府說,民政處長職務,縣府已經指派消保官李葳代理民政處長。
本案源由花蓮罷免國民黨立委傅崐萁在一階段提議時,明良臻要求戶政人員登門查對,引發「查水錶」爭議。花蓮地檢署14日偵結,認爲明良臻等3名縣府官員,涉嫌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
此案當天移審花蓮地方法院,地院下午4時召開接押庭後裁定交保,晚間裁處明良臻新臺幣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以電子設備監控行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