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某校長涉性侵 女職員投訴縣府卻無作爲 監委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院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花蓮地方民代日前指接獲陳情,花蓮縣某校長涉嫌利用公務出差之便性侵女職員,盼縣政府調查懲處違失校長。監察委員紀惠容22日表示,已申請自動調查,藉以瞭解縣府調查處理程序,及校長等人行爲是否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無黨籍花蓮縣議員楊華美、民進黨立委陳培瑜日前表示,花蓮縣某校長涉嫌利用公務出差之便性侵女職員,但投訴縣政府卻未見任何作爲,希望花蓮縣政府調查,懲處違失校長;花蓮縣教育處則表示,此案已展開調查程序,毋枉毋縱,絕不寬貸。

監察院今發佈新聞稿表示,伍姓與杜姓兩位校長利用出差機會單獨邀約工作人員餐敘,杜姓校長叫車送伍姓校長與酒醉意識不清的工作人員至旅館,伍姓校長竟趁當事人酒醉意識不清,性侵當事人,當事人向花蓮縣政府陳情反映,該府僅回覆將俟司法程序終結再行究責。究本案實情始末爲何?監察委員紀惠容對此表達高度關切,已申請自動調查。

紀惠容指出,就近日新聞報導花蓮縣政府之調查處理程序,已明顯違反相關法令規定,疑似未善盡督導責任?伍姓及杜姓兩位校長及相關人員之行爲是否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規定,而應予解聘、免職等處分?均有深入瞭解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