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某校長涉性侵「被害人投訴縣府卻石沉大海」 監察院要查了
▲監察院。(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花蓮縣某國小校長遭爆將女職員灌醉待到汽車旅館性侵,被害人事後感到害怕,向縣長信箱陳情卻石沈大海。被害人丈夫20日在民代陪同下召開記者會,痛批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毫無作爲,等同縱容加害人。監察院今(22日)稍早發出新聞稿表示,究本案實情始末爲何?監察委員紀惠容對此表達高度關切,已申請自動調查。而就近日新聞報導花蓮縣政府之調查處理程序,已明顯違反相關法令規定。
花蓮縣某小學伍姓校長與某國中杜姓校長利用出差機會單獨邀約工作人員餐敘,而伍姓校長疑趁當事人酒醉意識不清發生性侵事件,被害人丈夫20日在立委陳培瑜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被害人丈夫出席記者會發言時數度哽咽,說明太太遭校長性侵的經過,並提及向縣長信箱投訴卻得不到積極迴應;另被害人也透過預錄音檔在記者會指出,這件事情帶來的傷痛,不是時間可以沖淡,也不是要她勇敢堅強就能輕輕帶過。
監察院表示,據訴,伍姓與杜姓兩位校長利用出差機會單獨邀約工作人員餐敘,杜姓校長叫車送伍姓校長與酒醉意識不清的工作人員至旅館,伍姓校長竟趁當事人酒醉意識不清,性侵當事人,當事人向花蓮縣政府陳情反映,該府僅回覆將俟司法程序終結再行究責。究本案實情始末爲何?監察委員紀惠容對此表達高度關切,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指出,就近日新聞報導花蓮縣政府之調查處理程序,已明顯違反相關法令規定,疑似未善盡督導責任?伍姓及杜姓兩位校長及相關人員之行爲是否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規定,而應予解聘、免職等處分?均有深入瞭解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