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某校長被爆性侵女職員 被害家屬出面控縣府毫無作爲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花蓮縣議員楊華美及婦女團體召開記者會。(圖/陳培瑜辦公室提供)
記者皮心瑀/臺北報導
花蓮某校校長被爆出在公務出差期間,利用身份邀請一名女職員在會議後飲酒,並趁其酒醉後將其帶至汽車旅館性侵,被害人事後向縣長信箱投訴,相關主管機關卻未採取任何行動。被害人丈夫20日在民進黨立委陳培瑜、花蓮縣議員楊華美及婦女團體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要求公部門依法啓動行政調查。
被害人丈夫表示,他的太太到現在想到事件,還是沒辦法完整表達,想了很久,徵得他的同意纔開記者會,會站出來是看到太太這段時間承受的痛苦跟壓力。太太在去年11月21日、22日因公來到臺北出差,會議中該校長邀請他太太進行會後餐敘,因對方是校長,他太太認爲這可能是因公後的餐敘,所以赴約,但卻酒醉後被帶到汽車旅館,發生性侵事件。
被害人丈夫說,事件發生在凌晨,當天回來太太就向他坦白,因擔心被誤會。他太太擔心工作受影響,直到2月1日提出離職後,才進行後續的報案及程序,也接受身心治療,但一直沒有很好的轉變,才向向縣長信箱,卻求助無門。
陳培瑜強調,當社會發生性別暴力或性騷擾案件時,制度的嚴謹性、政府的監督責任、以及被害人能否獲得及時保護與正義,攸關每個人的安全,也涉及基本的身體自主權與性自主權。她指出,儘管性平法已經上路多年,仍然有許多案件中,受害者的聲音被壓制,機關態度消極,且調查程序常常被拖延,導致加害者逃脫,受害者面臨更大壓力及二次傷害,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不該再讓性平機制形同虛設,讓原本應該受到保護的人,反而陷入更深的痛苦與無助。
楊華美則表示,這起案件是花蓮教育界的一個重大風紀事件,相關主管機關無法置身事外,應該調查事實並對有失職的校長進行懲處。她強調,縣府應依性工法在調查過程中先行對行爲人停職,但至今兩個多月已過,仍未見縣政府有任何行動。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指出,這種因職位權勢關係而產生的性侵案件,應該依性工法進行處理。無論受害人是否選擇提告或申訴,相關單位應立即通報並提供協助,並確保被害人及其家屬獲得後續服務。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強調,社會對於性別平等事件的處理,應該將羞恥轉移到加害者身上。她提到,許多受害人因爲害怕被污名化或指責而不敢揭露真相,這造成了巨大的社會壓力,但當她們發聲時,不僅是爲自己,也是爲更多的受害者爭取正義。她呼籲社會各界共同關注並支持受害人,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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