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靜車廂與進步價值
(圖/高鐵提供)
高鐵寧靜車廂政策施行不到一個月,引來各界抗議對兒童乘客不友善,衛福部長13日承諾,將與交通部協調,讓此政策更有彈性。會不會就此打住?就看大家有沒有持續發聲。
寧靜車廂與博愛座爭議是一體兩面,寧靜車廂與博愛座的興廢,本意都要促進交通平權,但現在卻是反其道而行。臺灣社會愛講平權,但從大衆運輸措施的爭議來看,顯然沒有真正搞懂。
羅爾斯的正義論說,「正義就是平等」,平等有兩層意思,一是人人機會均等,二是所有不平等必須用來促進弱勢族羣的最大利益。應用在交通平權便是:兒童的自制力跟大人不一樣,你施行寧靜車廂政策,好像人人都必須遵守,其實對兒童是不利的,因此是一種不正義的措施。
同理,爲什麼設立博愛座?因爲老人站立的能力比較差,如果沒有博愛座,對他們來說不公平。你如果能從交通平權的角度來看待,不管是寧靜車廂或博愛座該怎麼弄,就很清楚了。
可惜,臺灣的公民討論,還停留在前現代!連「不會管教小孩就不要坐高鐵」這種話都講得出來。我也可以回你一句:怕吵就不要出門,待在家裡最安靜。
參與公民議題討論,應有「無知之幕」的概念,也就是,不能因爲你不婚不生,或者不能婚不能生,就支持寧靜車廂或反對博愛座,而是應該從一個人人都有相同機會結婚生子(或不婚不生)的角度來看,到底怎樣的作法才符合正義。大衆運輸政策應促進交通平權,讓所有族羣都有同等機會享受交通便利。
試問,你派人提醒,甚至要求,在高鐵車廂內講話小聲點、看影音使用耳機、講電話到車廂外,我就問一句,那其他噪音呢?比如有人在車廂內做勞作,把黏土在桌上甩來甩去,適用哪一條禁令?
交談要小聲,請問多少分貝叫小聲?你要不要拿分貝計來量?
這樣的質疑就導向了一個重要的政策制訂原則:如果是道德勸說,可以使用模糊概念,但如果有公權力介入,你就必須訂出明確規範,甚至數據。
博愛座就必須徹頭徹尾是一種道德勸說式的政策,因爲不可能動用管理成本來客觀審覈,問題是在臺灣已經造成世代衝突,這時候應該加強的是道德勸說,而不是在那邊諂媚年輕人說,喔,心情不好也可以坐博愛座。
非常多的人,要求廢除博愛座,但他們卻支持寧靜車廂,殊不知這中間已經起了矛盾。既然政府不應該干涉座位分配,爲什麼應該干涉車廂內的聲響,不是放任大家自行處理就好了嗎?
我再把問題延伸一下:爲什麼大家可以忍受「捷運內連一口水都不能喝」的政策?
公民自己不能自我管理,要國家來規範生活禮節,表面上好像車廂很乾淨,其實並非整個社會的最大利益。你看日本,捷運裡基本上沒人飲食,但不是官方禁止,只因大家認爲,在捷運吃東西容易影響別人而不吃了。同理,日本的寧靜車廂也是如此,就是一種道德勸說,而不是高鐵的工作人員出來強制執行。
什麼是進步價值,很多人只是一知半解!(作者爲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