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寧靜車廂與進步價值(沈政男)
「寧靜車廂」政策引發爭議,高鐵已先將宣傳圖卡抽回,改爲「美好高鐵,寧靜同行」。(高鐵提供/陳祐誠臺北傳真)
高鐵寧靜車廂政策施行不到一個月,引來各界抗議對兒童乘客不友善,衛福部長13日承諾,將與交通部協調,讓此政策更有彈性。
會不會就此打住?就看大家有沒有持續發聲。須知此項政策有一些立委在支持,是誰我就不說了,而輿論與網路也有人不反對,因此接下來此議題還會持續延燒。
這樣一來可知,我的發文有沒有一點幫助?跟我有任何實質利害嗎?沒有啊!醫療專業上我是老人科,但因爲我是時事評論家,當然就會表達淺見。
其實寧靜車廂與博愛座爭議是一體兩面,就好像厭老與厭童很可能都來自同一羣人。我把它講得更學術化一點:寧靜車廂與博愛座的興廢,都要促進交通平權,但現在卻是反其道而行。
臺灣社會愛講平權,但從大衆運輸措施的爭議來看,顯然就沒有真正搞懂。
羅爾斯的正義論說,「正義就是平等」,平等有兩層意思,一是人人機會均等,二是所有不平等必須用來促進弱勢族羣的最大利益。
應用在交通平權便是:兒童的自制力跟大人不一樣,你施行寧靜車廂政策,好像人人都必須遵守,其實對兒童是不利的,因此是一種不正義的措施。
同理,爲什麼設立博愛座?因爲老人站立的能力比較差,如果沒有博愛座,對他們來說不公平。事實上捷運本身就是一種不正義的交通設施了,因爲根本都是爲了年輕族羣而設計,當然這道理比較深奧。
你如果能從交通平權的角度來看待,不管是寧靜車廂或博愛座該怎麼弄,就很清楚了。
可惜,臺灣的公民討論,還停留在前現代!連「不會管教小孩就不要坐高鐵」這種話都講得出來。
我也可以回你一句:怕吵就不要出門,待在家裡最安靜,又沒有蚊子!
亂七八糟!
參與公民議題討論,應有「無知之幕」的概念(也是羅爾斯的理論),也就是,不能因爲你不婚不生,或者不能婚不能生,就支持寧靜車廂或反對博愛座,而是應該從一個人人都有相同機會結婚生子(或不婚不生)的角度來看,到底怎樣的作法才符合正義。
當然,一般公民很難這麼理性,問題是,現在連公共政策的制定,那些主事者,顯然也不懂羅爾斯的正義論了。
所以我直接告訴你:大衆運輸政策應促進交通平權,讓所有族羣都有同等機會享受交通便利。
寧靜車廂可以做嗎?可以!你就設立一個專用的寧靜車廂。問題是,就不敷成本啊,因此高鐵不會做。既然如此,就停止一體適用的寧靜車廂,否則就是一種不正義。
試問,你派人提醒,甚至要求,在高鐵車廂內講話小聲點、看影音使用耳機、講電話到車廂外,我就問一句,那其他噪音呢?
比如有人在車廂內做勞作,把黏土在桌上甩來甩去,適用哪一條禁令?
交談要小聲,請問多少分貝叫小聲?你要不要拿分貝計來量?
這樣的質疑就導向了一個重要的政策制訂原則:如果是道德勸說,可以使用模糊概念,但如果有公權力介入,你就必須訂出明確規範,甚至數據。
博愛座就是如此。跟你說「老弱婦孺優先」,不是要檢驗身分證或其他證件,而是一種道德勸說,問題是這是以前,現在大家已經不理道德勸說這一套了,因此應該訂出客觀依據,結果官方不這麼做,反而把「老弱婦孺優先」刪掉了,換成了「有實際需求就能坐」,又放任主觀認定實際需求,當然就有年輕人要踹老人了。
事實上博愛座就必須徹頭徹尾是一種道德勸說式的政策,因爲不可能動用管理成本來客觀審覈,問題是在臺灣已經造成世代衝突,這時候應該加強的是道德勸說,而不是在那邊諂媚年輕人說,喔,心情不好也可以坐博愛座。
非常多的人,要求廢除博愛座,但他們卻支持寧靜車廂,殊不知這中間已經起了矛盾。既然政府不應該干涉座位分配,爲什麼應該干涉車廂內的聲響,不是放任大家自行處理就好了嗎?
「站不了,就不要搭捷運!」,「管不了,就不要搭高鐵!」,是不是?
同理:怕吵的人就去投訴列車長,啊我就不怕吵啊,你弄什麼寧靜車廂?
我再把問題延伸一下:爲什麼大家可以忍受「捷運內連一口水都不能喝」的政策?
公民自己不能自我管理,要國家來規範生活禮節,表面上好像車廂很乾淨,其實並非整個社會的最大利益。你看日本,捷運裡基本上沒人飲食,但不是官方禁止,你真的想吃一點也是可以,只因大家認爲,在捷運吃東西容易影響別人而不吃了。
同理,日本的寧靜車廂也是如此,就是一種道德勸說,而不是高鐵的人出來強制執行,還說,喔,小朋友不乖就去吃乖乖!
什麼是進步價值,很多人只是一知半解!(作者爲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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