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殘值32元電鍋給拾荒婦 清潔隊員遭起訴 法務部說話了
殘值僅32元電鍋送給拾荒婦,清潔隊員遭起訴,法務部迴應了。(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中時資料照)
臺北北投區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去年因將民衆資源回收的電鍋,私自送給一名拾荒老婦人遭到檢舉,雖該電鍋殘值僅32元,日前黃員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引起社會譁然。法務部今(13)日發出新聞稿指出,「小額貪污案件情輕法重」已啓動修法,後續將依立法程序儘速完成修法。
法務部指出,針對社會各界關注「小額貪污案件情輕法重」議題,高度重視並傾聽各方意見,且已修法作業,提出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該草案第12條針對小額貪污案件,未來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若符合要件者,刑期得減輕至三分之一或免除其刑,該修正草案已於2024年5月31日送陳報行政院審查,並於2025年8月15日完成審查,後續將依立法程序儘速完成修法。
法務部表示,將研議修訂檢察官得緩起訴處分案件之範圍,以因應個案強化檢察官裁量彈性,期能在堅守廉政核心價值的同時,讓案件處理更合乎比例原則,兼顧社會對公平與正義的期待。
法務部說,針對檢察官依據相關事證,以貪污治罪條例相關規定提起公訴,並考量自首、自白及財物金額等有利於被告之減刑事由,請求法院從輕量刑,尊重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