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元舊電鍋送婦卷貪污!律師曝清潔員最終下場
北市清潔員撿「32元舊電鍋」送拾荒婦卻遭起訴。(照片/AI生成圖)
臺北市一名黃姓環保局清潔隊員,在清運垃圾時發現民衆丟棄的一箇舊大同電鍋,想到自己認識的拾荒婦人家中沒有電鍋可煮飯,於是好心將電鍋帶回送給她。未料這一舉動卻遭人檢舉,檢方依《貪污罪》將他起訴,消息曝光引發社會譁然。律師劉韋廷接受《中時新聞網》訪問分析清潔員最終面臨法律刑責。
外界質疑,一個回收殘值僅32元的電鍋,竟可能讓清潔員面臨5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符比例原則。律師劉韋廷也分析,所幸檢察官在起訴同時,已向法院求情,「認爲涉案物價值極低,且清潔員並非圖利,而是出於善意,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律師劉韋廷分析清潔員恐面臨的法律刑責。(律師劉韋廷提供)
若最終法院判決2年以下有期徒刑,劉韋廷提及:「清潔員就有機會獲得緩刑,不必真的入獄服刑。」這起案件也再度引發外界討論,公務人員在執勤過程中「一念之善」是否該被當成重罪,考驗司法如何在法律與人情之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