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與前男友頻繁聯繫、出遊上牀 綠帽尪怒告求償百萬
高雄一名男子阿德(化名)卻發現,妻子小美(化名)竟與前男友阿勇(化名)頻繁聯繫、共同出遊,甚至發生關係。(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婚姻原應是彼此忠誠、攜手共度人生,但高雄一名男子阿德(化名)卻發現,妻子小美(化名)竟與前男友阿勇(化名)頻繁聯繫、共同出遊,甚至發生關係,令他痛心不已,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橋頭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勇確有不當行爲,惟考量相關情節,最終判賠7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德與小美於2020年5月結婚,婚後育有一子,原本生活美滿。然而,阿德在2024年5月間發現,妻子小美竟與前男友阿勇保持密切聯繫,甚至不避嫌地頻繁聊天、共遊,最終更發生性關係,讓他痛心不已,憤而提告,要求阿勇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阿勇則否認與小美有不正當關係,強調雙方只是同事,聊天內容多爲關心彼此生活、工作瑣事,並無親暱或曖昧言詞。此外,兩人共同出遊時,還各自帶了小孩,並非單獨約會,更無發生不當關係之事。他批評阿德憑藉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斷章取義」。
法官審酌後認爲,雖然阿勇與小美的對話紀錄內容,確實顯示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仍保持密切聯繫,且多次共同出遊,但其中大部分內容並無明顯越界之處,難以認定單憑聊天與出遊就構成侵害配偶權。
然而法官發現,2人於2024年5月18日的對話紀錄,小美稱「都你啦,我那裡好痛,那麼心急,我都好久沒有了,痛耶」,阿勇稱「有很心急嗎」、「妳mc是不是剛走」,小美稱「你怎麼知道」、「唉額……今天有點危險」,阿勇稱「我今天好像有點」、「一點點」,小美稱「該不會你有一點點在裡面吧?」,阿勇稱「好像」,凌OO稱「……」、「今天懷孕機率是中」,法院因認定雙方確實發生性行爲,已逾越一般社交範圍,對阿德造成精神傷害,構成侵害配偶權之事實。最終,法院判決阿勇應賠償阿德7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