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身心調適假「併入事假」!教團怒批:換湯不換藥

教育部今日修正發佈「教師請假規則」增訂教師身心調適假,每學年準給3日,得以時計,併入事假計算,教育團體批評換湯不換藥。(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教育部今日修正發佈「教師請假規則」增訂教師身心調適假,每學年準給3日,得以時計,併入事假計算,無須檢附證明文件,學校不得拒絕,亦不得爲其他不利處分。全教總強烈譴責教育部執意將教師身心調適假併入事假計算,未增加教師可支配的假期總額,反而嚴重壓縮現有事假空間,剝奪教師應對日常生活突發狀況的彈性,令人憤慨。全教產也批評,未設爲獨立假別,而是被納入事假、病假、家庭照顧假等既有假別中,形同「換湯不換藥」,完全無助教師真正調整身心。

全教總指出,身心調適假與事假性質截然不同,教育部粗暴並計,徹底抹煞身心健康維護的獨特性與重要性。此舉形同否定教師心理健康的需求,公然背離賴總統「健康臺灣」的治國理念,令人質疑其政策誠意!

全教總表示,此政策不過是假別重新包裝的騙局,非但未能新增假期,反而可能迫使教師爲保留事假而不敢輕易請假,徹底違背鼓勵即時調適的初衷,更無助於緩解教師日益沉重的職場壓力,形同政策空話!

此外,教育部雖宣稱身心調適假的代課費由學校支付,卻未將課務排代明確納入請假規則,恐導致地方主管機關執行標準不一,學校陷入行政困境,政策執行充滿不確定性,徒增基層困擾。

全教總強烈要求正視教師身心健康需求,重新檢討規則,獨立設置身心調適假,確保教師獲得實質支持,真正落實「健康臺灣」的承諾。

全教產表示,一般未兼行政教師並不像公務人員有特休假,在學期中若請事假逾4天,再請3天身心調適假就面臨要被扣薪的問題,身心調適假上路後,將與家庭照顧假日數一起併入事假計算,若合計請假超過7日就要按日扣除薪給,教育部根本是造成老師更大壓力。

全教產批評,教育部倉促修法、流於形式、名不符實,呼籲若教育部真心誠意要落實照顧教師、維護學生受教權,「身心調適假」就應該是獨立假別,不應該列入事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