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管法修法三讀通過「放寬核電廠年限」 環團:臺灣沒本錢用核電

▲5月13日,立院三讀通過核管法,放寬核電廠年限,也反寬重啓條件。(圖/記者林挺弘攝)

記者陳詩璧/臺北報導

在5月17日核三廠2號機除役前,昨(1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延長核電廠服役年限爲執照生效日起算,最長爲二十年,並且放寬重啓條件。學者認爲,若爲了解決缺電問題,重啓核能是最快的方式。但地球公民基金會持不同看法,認爲臺灣沒有本錢用核電。

《核管法》三讀條文修正第六條明定,核子反應器設施興建完成後,非經主管機關審覈其終期安全分析報告、興建期間之檢查改善結果及系統功能試驗合格,不得裝填核子燃料。裝填核子燃料後,非經主管機關審覈其功率試驗合格,併發給運轉執照,不得正式運轉。

修法也將「應於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內申請換髮執照」、改爲「得於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內申請換髮執照」,條文指出,前項運轉執照之有效期間最長爲四十年,期滿須繼續運轉者,經營者得於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向主管機關申請換髮執照。未依規定換髮執照者,不得繼續運轉。運轉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後,須再繼續運轉者,經營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經主管機關確認核子反應器設施無安全顧慮並審覈同意換髮執照後,始得繼續運轉。

▲5月13日,立院三讀通過核管法,放寬核電廠年限,也放寬重啓條件。(圖/記者林挺弘攝)

臺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分析,重啓核電確實是成本最低的,也是最安全的。中央大學管理講座教授樑啓源分析,臺灣過往核安記錄比其他國家良好,如果要走重啓的程序,會是所有解方中時間最短的,最快速解決問題的方式。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林冠伶提到,政治勢力持續推動老舊核電,地球公民基金會仍會保持高度警覺,也要民衆共同關注,才能讓核電怪獸真的終結,臺灣根本沒有本錢用核電。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林冠伶(右二)提到,臺灣應該提高現有的電網韌性。(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林冠伶強調備轉容量率是從電網裡面多出來,隨時可以拿來救急的用電比例,從臺電所公佈的數據來看,沒有造成困難。備轉容量率要是過高,電力發電系統蓋太多,反而是浪費資源,也會讓每度電的碳排跟成本都越來越高,我們需要思考的是提高現有的電網韌性,讓臺灣不要有缺電的恐懼。

資誠能源轉型事業服務主持會計師蔡亦臺建議,臺灣可借鑑國際經驗,例如德國於2022與2023年面對天然氣供應不確定性時,短期重啓部分燃煤機組以因應當地冬季電力需求。儘管德國中長期仍規劃於2038年前全面淘汰燃煤發電,其彈性調度政策展現出能源轉型與供電穩定並行的可能性。

而從財務觀點分析出以下三點電力備援選項,包括了新建燃氣快速起停機組、擴大儲能系統使用和啓動緊急備用燃煤或燃氣機組,在不需額外資本支出,且在電廠人力與內部維運成本固定的前提下,讓這些機組具備短期調度彈性,適合用於新舊機組交替過渡期間。

▲臺電因應用電需求,規劃新增再生能源和燃氣機組。(圖/記者林挺弘攝)

臺電爲因應用電需求,也規劃新增燃氣機組及持續增加再生能源併網量,確保日尖峰備轉容量可維持10%、夜尖峰備轉容量7%以上,並安排歲修機組於用電高峰前回歸,維持供電穩定。另外,備有大林5號機等緊備機組,如遇機組事故、天災、國安問題造成供電裕度不足時,可適時啓動支援。

另外,透過時間電價、需量反應等措施,引導用戶於日間光電充裕時段增加用電,減少夜尖峰時段用電。同時,也利用抽蓄等儲能設備進行能量轉移,達到削峰填谷效果,降低夜尖峰供電壓力,確保夏季供電無虞。

▲臺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認爲,在2027年前,能源轉型的陣痛期,夏季用電尖峰期,電力都是比較吃緊的。(圖/ETtoday資料照)

臺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分析,能源轉型陣痛期到2027年之前,電力都會是比較吃緊的。臺灣目前儲能建置目標已提前達成,但光電發展遇到瓶頸還沒到位,這一塊仍需要努力,加上光電建設工程期較其他能源短,在能源轉換陣痛期,可朝光電努力。

此外,趙家緯建議民衆可以把家裡較耗電的電器換成節電電器,或是加裝智能控制等,住宅選擇裝設太陽能光電,從自身做起,全民一起節電。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林冠伶提到,推動屋頂光電會讓大家最有感覺,如果自家屋頂,不再蓋違建的頂樓加蓋,而是利用拿來蓋光電,可以減輕農地壓力,如果有天缺電,『搭配儲能設施』,民衆自家就有電,不用煩惱電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