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修核管法延役核電廠 卓榮泰:核三廠2號機仍要先除役再重啓

▲行政院長卓榮泰。(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立法院會今預計處理《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草案,延長核電廠服役年限。行政院長卓榮泰在接受Podcast專訪時指出,能源政策沒全然的錯誤,「現在大家討論的是核電還要不要用?」若立院經過充分討論、民主表決,行政院也沒有不接受;但即便通過修法,核三廠也須先除役再重啓。卓表示,依照臺電估算,核三廠重啓須要3年半,「就算今天有電的問題,也不是靠核三廠可以解決的」。

卓榮泰接受《法律白話文》Podcast專訪在13日播出,談及能源議題,卓指出,現在要買綠電的產業非常多,大到包括臺積電、小到一般企業,都需要買綠電,因爲綠電買了才能進入國際市場。

卓榮泰說,過去幾年從蔡總統以來如果沒有一直髮展綠電,雖然速度一開始很慢,但現在漸漸會加快,到明年底就能達到20%的綠電的發電量,慢慢增加後,臺灣的綠電才能增加,跟世界才能接軌,「所以我們的能源政策沒全然的錯誤,現在大家討論的是核電還要不要用?」

「比較便宜的核電要不要用?核三廠要不要除役?」卓榮泰坦言,核電現在發電當然是1、2塊,是便宜的,「可是核廢料的處理,現在技術上、財政上還是非常非常大」,核一、核二的核廢料到現在還沒有完全能夠處理好,何況是核三廠現在2號機最後在5月17日要除役,核廢料要怎麼處理?

「現在立法院有一個核管法,修訂內容是要把核電廠40年的壽命延長到60年。」卓榮泰表示,如果經過充分討論、民主表決,行政院當然沒有不接受,但也不是說5月18日可以繼續開,「因爲這跟檢查汽車不一樣,5月17日是法定的除役時間,除役之後,如果要重啓的話還要經過安全檢查,這安全體檢時間在臺灣內部是沒有經驗的,必須去請教國外專家」。

卓榮泰說,這個核電廠除役之後要重啓,要經過什麼程序、要不要重新做安全檢驗後。臺灣地震帶有沒有影響?用了40年的核電廠設備要不要更新、要不要維修?這都要經過安全檢查。

卓榮泰說,依照臺電比較確實的估算,大概需要3年半左右的時候,這個程序,「所以今天就算...,我們是不會啦,就算今天有電的問題,也不是靠核三廠可以解決的,況且有人提到核二廠,那更是一個更遙遠的目標」。

卓榮泰表示,政府還是持續發展多元綠能,並希望臺電施工中的大型電廠能陸續完工,搭配民營電廠,臺灣在2032年前用電無虞。此外,政府的工作就是發展多元綠能,也推動深度節能、科技儲能,和加強安全電網韌性。

針對美方提到的小型模組反應爐(SMR),卓榮泰表示,SMR商轉還要一段時間,「臺灣並沒有缺電,備載容量率都在10%到15%之間,就算核三廠2號機除役,備轉容量率會減少3個百分點,仍在安全要求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