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曝「沒有不接受核電廠延役」: 但仍要依法除役

核三廠。(資料照/羅琦文攝)

核管法將闖關 卓榮泰:沒有不接受延役 但還是要依法除役。行政院提供

核三廠2號機17日除役,立法院在野黨團預計今處理推動核管法修法,讓核電廠延役;行政院長卓榮泰今播出的播客節目「法律白話文」專訪時強調,若經過充分討論、民主表決通,行政院當然沒有不接受。但即使修法通過,不代表核三廠2號機在5月18日後可以繼續運轉,仍須依法17日除役,若要重啓,必須經過安全檢查的體檢程序。

此外,提到美方提到的小型模組反應爐(SMR),俗稱的「小型核電廠」。卓榮泰說,SMR若要商轉還要一段時間,當前臺灣並沒有缺電,備載容量率都在10%到15%之間,就算核三廠2號機除役,備轉容量率會減少3個百分點,仍在安全容量率之上。

卓榮泰指出,依照臺電估算,重啓核三廠需要3年半左右,臺灣沒有重啓體檢的相關經驗,包含地震帶是否影響、設備能否更新、維修零件是否買齊都會在考量範圍。

卓榮泰說,即便修法完成,核三廠仍要依法在5月17日除役,若要重啓還須安全檢查程序,臺灣過去沒有這方面的經驗,必須請教國外專家、觀察臺灣地震帶情況,並更新設備。

卓強調,臺灣沒有缺電,普遍備載容量率都在10%至15%之間,就算核三廠2號機除役會減3%,也是在安全容量之上。根據臺電備轉容量率燈號,備轉容量率大於或等於10%,顯示系統供電餘裕充足。

卓榮泰表示,臺灣就算有電的問題,也絕非靠核三廠解決,而是必須以持續發展多元綠電爲主,政府已在加入推動及興建中,在2032年前用電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