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除役,臺灣實現「非核家園」 卓榮泰:備載量仍在安全範圍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法重點
核三廠2號機17日正式除役,臺灣完全實現「非核家園」。行政院長卓榮泰16日表示,政府有責任確保供電無虞,核三廠2號機停機後約降低3%備載容量率,以目前夜間10%、白天12%~15%備載容量率來看,可維持在安全的備載容量率範圍。
至於核三廠後續能否「再運轉」,卓揆表示,目前依法已由核安會啓動程序,待子法完備後進行安全檢查,但時程無法確定。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延長核電機組運轉年限最長20年。針對核三廠未來的命運、外界關注核電廠能否「再運轉」,卓揆說,核管法修法通過之後,依照新的法律內容,目前已由核安會啓動程序,但仍待子法完備及安全檢查,時間未定。
他認爲,雖有過核電廠「延役」的經驗,但此經驗能不能完全用在「重新啓動」,需要由核安會來進行專業技術的認定,現已啓動相關程序,完備後纔會由經濟部和臺電做政策上的決定。
至於時程,卓榮泰說,實在難以精確計算相關程序所需的時間,是要等待子法程序完備後,纔會進入到政策決定「如何、要不要、從何時」開始進入到安全檢查的程序,也要評估設備更新汰換的問題。
產業及民生供電方面,卓榮泰強調,政府有責任確保國人供電無虞,在覈三廠2號機停機後,大約只降低3%備載容量,全國仍可維持在安全的備載容量率範圍。「我們對傳統核能進行必要的手續、對新式核能採取開放的態度。」卓揆說,期待全人類能發展新的技術,只要符合沒有核廢料問題、能解決核安問題、全民有共識這三原則,政府都願意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