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延役修法立院三讀通過 核安會:相關子法修訂需4個月
核三廠2號機17日執照到期,我國正式邁入「非核家園」時代。(謝佳潾攝)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1日處理核安會預算解凍案。(蔡佩珈攝)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攸關核電廠延役《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法,經濟部對此表示,後續仍需待主管機關修訂子法及相關核安檢查要求事項,臺電公司才能進行延役或重啓的評估。核安會今天對此表示,核管法相關子法修訂,需要4個月時間完成。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1日處理核安會預算解凍案。針對立法院通過攸關核電廠延役的《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法,核安會主委陳明真會前表示,相關子法修訂、內部審議及預告程序,再加上必要行政程序,會需要4個月的時間完成修法。
針對立法院昨通過核三廠延役公投提案,陳明真表示,通過之後,要由臺電及經濟部決定是否提出申請,核安會只是管制機構,接獲申請後會依照國際標準審查,來決定合不合格。因判斷設備老化程度、更換零件等都需要時間,無法確定具體審查時間。
至於環境部長彭啓明建議核安審查,參考環評機制開放公衆參與,他表示,民衆可以發表意見,核安會會在官網公佈解答。另外,核安會的重要審查一直都有公衆參與,例如說明會、接受各方提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