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32元電鍋讓清潔員淪被告、推動修法 最心酸的:他替這城市辛苦了36年
▲黃姓清潔隊員的背影靜靜留在畫面裡,36年來風雨無阻出勤,替城市維持整潔,從未喊累。(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北市黃姓清潔隊員因將回收車上僅32元的舊電鍋測試後轉送給拾荒阿嬤,被依貪污罪起訴,一審判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判決出爐後,他微微一笑地鬆了口氣;真正值得被看見的,是他替城市奔波36年、默默累積的那些不爲人知的善。
露出靦腆笑容的黃大哥(62歲)向《ETtoday新聞雲》說,自己從26歲加入清潔隊,至今整整36年。每天從新莊騎車到北投,來回約30公里,風吹日曬都是日常;只有下雨纔會換開自己的貨車,「因爲貨車很耗油啦,能騎車我就騎車。」
他回憶,年輕時做修車,但景氣不好、收入也不穩定,後來在姊姊鼓勵下報考清潔隊。雖然當時薪水只有2萬6,他仍一路做到現在,「做一做就36年了,因爲我喜歡做,有興趣纔會做得久。」
談到爲何把電鍋送給拾荒阿嬤,他語氣自然得像在描述再平常不過的小事:「那個電鍋還能用啊,她80幾歲了,推着推車撿回收很辛苦,我就給她。」
其實,這樣的善行早已成了他的日常,黃大哥看到弱勢長輩,不僅會伸出援手,甚至也會自掏腰包買米送給「艱苦人」。對方問他姓名時,他總是笑着說:「麥問啦!」因爲他始終覺得,做好事不必留下名字。
事件曝光後,他壓力大到晚上睡不好,既怕隊上受影響,也不想讓家人擔心。對於電鍋竟被認定涉貪,他只是淡淡地說:「我不是拿去賣,也不是偷的,就是送人嘛。這個社會有時候好人不能做好事。」即使心裡委屈,他說起來仍是那種憨厚的笑,不怨、不氣,只無奈地嘆:「我太過好心了啦。」
說到這段期間最感謝的人,他毫不猶豫地提起太太。黃大哥說,太太知道後沒有責怪他,反而安慰:「遇到了就面對現實,發生就發生了,沒關係。」這句平實的話,成了他撐過最艱難日子的最大力量。
記者問他,清潔隊員是否會常遇到民衆的不滿與情緒?他搖搖頭說:「我沒有耶,因爲做人要尊重人家,人家就不會罵你。」他用最簡單的方式對待人,也相信對方會用同樣的方式迴應。
今天判決出爐,黃大哥終於放下心中的大石,但也強調未來仍會照常服務、照常幫人:「我還是會繼續做啦。看到辛苦的人,我就會幫一把。」
然而,環保局表示,依現行《職工工作規則》,判決結果不會影響黃員的工作權益,他仍可照常上班。黃員服務超過30年,平日工作態度良好,這次因案件遭判刑,同仁們都替他感到不捨。
環保局已啓動關懷與輔導機制,後續也會多留意他的身心狀況,協助他度過壓力期,「同事對他的評價普遍很好,這件事確實讓他承受不小心理負擔。」
環保局強調,雖然黃員被判處3個月徒刑、緩刑2年並褫奪公權1年,但依規定,緩刑期間並不會喪失工作資格,也不會被強制免職或停職。未來會要求他遵守回收物規範,同時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與行政協助,讓他能穩定回到工作崗位。
32元的電鍋價值或許不高,但黃大哥36年來一路累積的善意與堅持,卻是這座城市最不該被忽略的底色。那些沒有署名的善行,看似微小,卻讓一座城市不至於那麼冷;也提醒我們,制度可以再調整,但願意默默付出的普通人,纔是最珍貴的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