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多父逝狠母離家改嫁 40年未聞問!孩子打贏官司獲免養

1歲多父逝狠母離家另嫁,40年未聞問!孩子打贏官司獲免除扶養義務。(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父債子還」在臺灣社會屢見不鮮,但「子女一定要養父母」卻不是絕對。一名孩子指控,他自幼由外公外婆扶養長大,母親在父親過世後不僅沒有盡到照顧之責,甚至離家另嫁,幾乎與他斷絕往來。如今,母親年邁無依,卻想請求他負起扶養義務,這樣實在太不公平。

法院審理,孩子指控,自己從嬰兒時期起,就由外祖父母拉拔長大,母親小萱(化名)不僅沒有支付生活費、學費,甚至幾十年來未曾真正參與他的成長曆程。更離譜的是,父親在他1歲多就過世後,母親旋即改嫁,對他的生活完全不聞不問。

母親小萱則表示,自己因重聽、學歷低,根本找不到工作,幾乎40多年未曾就業,目前名下僅有一處與妹妹共有的老家,且是母親過世時留下的遺產。她坦承沒有收入,只能依附健保眷屬身分維生,願意接受孩子所提出的免除聲請。

法官考量,小萱現年67歲,確實因重聽及身體狀況無法工作,沒有任何收入,僅名下有一筆土地與房屋,但均屬共有,財產總額僅約32萬元,無法維持長期生活。

而小萱的妹妹證稱,孩子自出生後便由外祖父母照顧,小萱當時經常在外遊蕩,也沒有拿錢回家養育。直到孩子上小學後,小萱偶爾纔回來探望,但並沒有盡到責任。

法官審酌,小萱在孩子未成年期間,依法本應盡到扶養責任,但她卻選擇離家再婚,將教養責任全數交給外祖父母,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並且情節重大。若強迫孩子在成年後,仍需扶養一位當年不聞不問、親情早已疏離的母親,確實「顯失公平」。日前依法宣判,免除孩子對母親小萱的扶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