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肩帶躺手臂」控妻男同事橫刀奪愛 綠帽尪怒索賠200萬
桃園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控訴,與妻子小美(化名)結褵逾十載,卻遭同事阿勇(化名)「橫刀奪愛」,婚姻因第三者介入終告破裂。(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控訴,與妻子小美(化名)結褵逾十載,卻遭同事阿勇(化名)「橫刀奪愛」,婚姻因第三者介入終告破裂。他憤而提告求償200萬元精神損害金,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阿勇與小美互動親密,確實已超越一般交友範疇,損及配偶身分法益,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阿德新臺幣8萬元。可上訴。
阿德指出,自己與小美於民國97年8月8日結婚,兩人維繫婚姻生活十餘年。不料,自111年8月起,同爲菲律賓籍的男同事阿勇竟明知小美已婚,仍與小美髮展不當關係,甚至在111年8月間懷孕並進行人工流產,兩人事後更搬入桃園市某街的住宅同居,夫妻關係逐步瓦解,最終於113年12月25日法院調解離婚。
阿德主張,小美與阿勇的行徑不僅違背道德,也重創他作爲配偶的尊嚴與精神,訴請法院判賠200萬元。
面對指控,小美聲稱與阿勇僅有職場上的業務接觸,從未私下交往或親密互動,至於流產一事,則稱胎兒爲阿德之子,否認外遇指控;阿勇則辯稱與小美僅爲同事,兩人並無不倫之實。
然法院勘驗阿德所提供的影片發現,小美身着細肩帶背心,與阿勇共躺牀上,頭枕其手臂與胸前,舉止極爲親密,兩人對畫面中人物身份並無異議。法官認爲,此等互動已非一般同事或普通朋友可接受,對婚姻造成重大破壞,構成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行爲。
法官審酌全案,認定阿德確實因此遭受精神損害,雖無法證明對方曾同居或懷孕流產事實,但影片內容已構成侵害,遂判小美與阿勇須連帶賠償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