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戴綠帽還當爹! 桃園男怒控前妻「雙重背叛」獲賠40萬
桃園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控訴前妻小美(化名)與阿勇(化名)婚內偷情,甚至懷孕產子,已嚴重侵害其配偶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控訴前妻小美(化名)與阿勇(化名)婚內偷情,甚至懷孕產子,已嚴重侵害其配偶權。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兩名被告小美與阿勇須連帶賠償阿德4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指出,阿德與小美於2021年2月5日締結婚姻,怎料僅過不到一年,2022年1月4日兩人即協議離婚。未料當時小美早已懷孕,並於日後產下一名孩子,依法推定爲阿德的婚生子女。不過,小美隨後提起婚生否認之訴,阿德才震驚得知,孩子竟是小美與阿勇所生。
阿德主張,被告阿勇與小美間的往來,明顯已超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的分際,且小美明知自己爲已婚之人,卻仍與阿勇發生性關係,造成阿德精神上重大痛苦,進一步侵害其配偶權,情節嚴重。阿德因此怒告小美與阿勇,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對此,被告並未否認曾在阿德與小美婚姻存續期間,與小美髮生性關係且導致其懷孕生產。不過他們主張,阿德早在2021年底已知悉此情,卻直到2023年7月16日才提告,早已超過民法規定的2年請求權時效。
法院審酌後指出,婚姻制度爲維繫社會秩序與家庭倫理之基礎,配偶間有誠實、互助之義務。而明知對方爲他人配偶,卻仍發生親密關係,不僅破壞原有家庭生活,亦已違背善良風俗,構成不法侵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此外,法院認定,阿德真正知悉此事的時間,應自小美提起婚生否認訴訟時起算,並未超過時效,因此被告之抗辯不成立。
桃園地院審酌,阿德爲高中肄業,現於工廠擔任作業員;阿勇自陳五專肄業,現於紡織廠上班,擔任作業員;小美高中畢業,現於紡織廠上班,擔任作業員,兼衡兩造各自名下之財產及所得等一切情狀,被告之侵權行爲態樣及手段、原告所受精神上痛苦程度等一切情狀,判決兩名被告應連帶賠償阿德4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