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幫人妻打離婚官司竟成小王!牽手摟腰帶回家 綠帽尪求償200萬
一名人妻委託律師打離婚官司,未料兩人似乎發展出親密關係。(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人妻娜娜(化名)委任知名律師阿國(化名)替他打離婚及暫時保護令案件,未料官司尚未落幕,兩人竟發展出親密關係。娜娜丈夫控訴,兩人數度牽手摟腰、共處於阿國住處,因此向阿國提告求償償200萬元。法院審酌雙方互動已逾越律師與當事人間正常界線,認定破壞婚姻關係,判阿國應賠償25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人夫表示,妻子娜娜在2022年底至2023年初認識律師阿國,並於2023年間委任阿國打離婚案件及暫時保護令官司,阿國明知娜娜已婚有子女,仍於2024年2月12日白天在臺北市大稻埕碼頭貨櫃市集,與娜娜約會牽手,結束後一起回阿國住處,晚間阿國才送女方回家;同年月17日,阿國與娜娜又在臺北市建國橋下停車場摟腰親密;同年3月26日,兩人還從阿國住所手牽手走出。種種行爲讓人夫氣炸,因此向阿國求償200萬元。
阿國辯稱,原告與娜娜的婚姻關係,早已因原告會對賴女家暴而破裂,且娜娜與原告已不再連繫。2023年11月,娜娜決定要委任律師起訴離婚,要對原告提起刑案告訴及聲請暫時保護令,雙方纔有見面會議及討論,僅在律師事務所及餐敘會議2次,並無逾越男女間正常交往之行爲。
至於原告提出的證據照片,阿國稱2024年2月12日爲農曆大年初三,辦公室沒人上班,娜娜爲感謝他協助脫離苦海,於是邀他到街邊攤商吃飯,牽手是娜娜的生活習慣,並非他所主動;另原告指同年月17日摟腰行爲,阿國表示是在公開場合,娜娜當時在他身後以手扶着他,非自己主動,更無逾越正常禮節,其餘原告稱兩人過夜等語,皆無證據。
阿國反擊,原告的指控反而足證其對娜娜家暴後,以徵信社及手機監控娜娜長達數月,取得上開不法監控照片等證據,而他和娜娜發覺後,自己於2024年3月間退出娜娜所有訴訟案,交由其他律師處理,雙方沒有再見面。
法官調查,照片中兩人牽手、摟腰、緊靠身體等親密動作,加上有共處於住處等情形,確實已逾越正常朋友與客戶間交往界線,涉有男女間不正常交往關係,堪可認定。
新竹地院審理,阿國與娜娜曾爲律師與當事人關係,卻逾越男女間正常朋友互動之不當交往親密行爲,破壞原告婚姻之情節非輕;審酌原告在房地產建設公司擔任業務,阿國擔任律師事務所所長,最終判阿國應賠償25萬元。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