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軌啊對不起!抓包妻摟抱進旅館 綠帽男怒告小王索賠

我出軌啊對不起!抓包妻摟抱進旅館,綠帽男怒告小王,求償精神慰撫金55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妻子小萱(均化名)於2019年結婚,卻在5年後調解離婚。事後阿國怒控,小萱在婚姻存續期間,與男友人阿華(化名)過從甚密,甚至被徵信社直擊雙雙進出旅館、街頭摟抱,行爲遠超一般朋友關係,嚴重破壞婚姻基礎,憤而提告請求精神慰撫金55萬元。

判決書指出,阿國主張,他與小萱在2019年登記結婚,婚後共同扶養未成年子女,卻因小萱與阿華走得太近,導致婚姻破裂。阿華明知小萱已婚,卻仍頻繁出入賓館,雙方互動親暱,不僅有牽手、攙扶搭計程車,更被拍到男子酒後赤膊,整個人倚靠在小萱身上,並肩進入旅館休息,這些畫面讓他難以接受。

面對指控,阿華全盤否認。他辯稱,當天聚會時大家喝得爛醉,自己不勝酒力被警員帶往派出所,後來因小萱也醉到意識不清,才由小萱的弟妹一同將兩人送往旅館休息,絕無不倫或逾矩行爲。他強調,若有肢體接觸,也僅是攙扶,不涉及情感,純屬酒後意外。

然而,法官調閱監視器與徵信社拍攝畫面,影片中,阿華不僅多次與小萱摟抱、靠肩,甚至上身赤裸坐在旅館門口,將頭枕在小萱肩上、臂彎裡,最後兩人一同進入旅館。

小萱在通訊軟體對話中,也傳訊息向阿國承認「最近就我出軌啊」、「是我對不起你」。法官認爲,這些證據足以證明兩人關係早已超越朋友界線,阿華所辯「只是朋友幫忙攙扶」難以採信。

法官指出,婚姻乃建立在夫妻互信、忠誠的基礎上,雙方應共同維繫生活之圓滿與安全,任何破壞誠實義務的行爲,足以構成對另一方配偶權的侵害。雖未證實兩人有發生性行爲,但光是摟抱、倚靠、共同入住旅館,已明顯超過一般社交範疇,嚴重影響阿國對婚姻的期待。法官審酌,阿國確實因此受有精神痛苦,判決阿華須賠償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