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鹽綠能弊案/陳啓昱羈押近10個月獲交保 檢抗告
臺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啓昱(中)收押近10個月獲600萬元交保,昨辦保並裝上電子監控系統後步出法院。記者袁志豪/攝影
臺南地檢署指出,陳啓昱等人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7年以上重罪,亦有湮滅、僞造、變造證據或串證及逃亡之虞,不符停押裁定,昨已提抗告。
檢調偵辦臺鹽綠能弊案去年10月發動搜索,當月23日訊後聲押陳啓昱等5人,卻全遭駁回,檢方抗告成功後11月1日再開庭,陳竟未到、躲藏24天后才投案,遭收押禁見;全案今年2月起訴移審,南院裁定陳啓昱、臺綠前總經理蘇坤煌、鴻暉國際公司負責人蘇俊仁都續押。
本月26日羈押屆期,南院合議庭認爲3人羈押原因都仍存在,然考量證人幾乎已傳喚到庭交互詰問完畢,相關書證、電腦資料檢、調於偵查中搜索時已扣押,犯罪事證都獲相當程度保全,串滅證可能性降低,22日裁定陳啓昱600萬元交保,每天須在家以手機拍照回報2次,蘇坤煌、蘇俊仁各400萬元交保,每天拍照回報1次。
合議庭22日裁定後,23日完成裁定製作、通知被告及家屬等並確定有錢交保,加上須裝科技監控設備,昨提解3人到院方一併處理;昨上午3人辦保完成,監控設備也確認沒問題,約中午走出法院。
陳啓昱面對媒體提問「是否覺得自己冤枉?」全程不發一語。檢方當時起訴認定陳啓昱對業者利益輸送,獲高額分潤,造成臺鹽及子公司臺鹽綠能損失近4億元,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公司法起訴,求刑12年。
國民黨立委兼南市主委謝龍介認爲,陳啓昱有落跑前科、也有滅證事實,能獲交保感到非常意外,且600萬元對這些官商勾結者只是九牛一毛,南檢抗告是意料、情理當中,而臺南地院應審視各地方辦理案件「行情」,別讓人民感到目前司法似乎對在野黨無限上綱、以羈押爲手段,對同黨的人出包就寬容,連羈押或交保的裁定也較不符合比例原則。
立委兼民進黨臺南市黨部主委郭國文表示,此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法律怎麼規範就怎麼做,希望司法毋枉毋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