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鹽綠能案 陳啓昱再延押2月

涉及臺鹽綠能弊案的前臺鹽董事長陳啓昱。(本報資料照片)

涉及臺鹽綠能光電弊案的前臺鹽董事長陳啓昱、前臺鹽綠能總經理蘇坤煌、鴻暉國際負責人蘇俊仁,起訴移審後,繼續被羈押已5個月,3人日前向臺南地院聲請具保停押。合議庭認定3人涉重案且仍有串供、滅證之虞,22日裁定駁回聲請,自7月27日起再延押2個月,並持續禁止接見通信。

陳啓昱被控在擔任臺鹽董事長期間,與蘇坤煌、蘇俊仁勾結,違法圖利廠商、掏空臺鹽及旗下子公司臺鹽綠能資產,共損失近新臺幣4億元。今年2月27日臺南地檢署依《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等罪將陳啓昱等人起訴,並向法官求處12年有期徒刑。

陳啓昱案發後一度逃亡,自2024年11月25日到案後即遭羈押禁見,起訴後臺南地院裁定羈押已近5個月,羈押期將於7月26日屆滿,他日前向臺南地院聲請具保停押。

本月15日開庭時,陳啓昱向法官請求準他交保。他的律師指出,今年2月起訴後,因案件卷證龐大,閱卷需排隊久候,加上接見時間有限,陳的辯護權難以充分落實;另陳啓昱的攝護腺有問題,曾因排尿困難戒護就醫,希望法官讓他高額交保、限制住居出境、甚至加裝電子腳鐐等方式,期盼讓陳在不羈押的情況下備戰訴訟。

檢察官當庭強烈反對交保,指陳啓昱在偵查中曾坦承犯行,到法院審理時又否認犯案,有翻供行爲,他涉犯重罪,且去年在偵查中曾未依通知報到、遭發佈通緝,顯示曾有逃亡事實;加上其政商關係良好、掌握豐沛資源,具潛在串證與潛逃風險。

合議庭審理後認定陳啓昱等3人仍有羈押必要,裁定3人自7月27日起繼續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與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