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鹽綠能案傳喚陳啓昱律師作證 利益衝突疑慮再起

▲臺南地院3日下午開庭審理臺鹽綠能弊案,傳喚證人黃順天律師作證。(記者林東良攝)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鹽綠能弊案3日下午於臺南地院開庭審理,傳喚臺鹽前董事,也是前董事長陳啓昱的辯護人黃順天以證人身份出庭,庭訊中,鴻暉國際負責人蘇俊仁的辯護人詢問黃,是否記得2019、2020年間蘇曾向陳催討債務等情,黃均回答「沒有印象」,惟黃順天被提醒任陳之委任律師有利益衝突之虞,他回稱將討論後陳報。

臺南地檢署指控,陳啓昱、前總經理蘇坤煌、鴻暉國際負責人蘇俊仁等人涉嫌達成土地開發服務費分潤協議,將原屬臺綠的利潤截流,造成臺鹽及臺綠合計近4億元損失,全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嫌起訴。

3日下午臺南地院開庭,被告陳啓昱、蘇坤煌、蘇俊仁及前副總經理郭政瑋等4人均到庭,另有3名證人因病或因公請假未到,臺鹽前董事,也是前董事長陳啓昱的辯護人黃順天以證人身份出庭。

律師黃順天在庭訊上坦言與陳啓昱相識約30年,也認識蘇俊仁但雙方不熟,對於是否知悉陳、蘇之間債務糾紛,或是否曾於餐會上看到催債情事,黃均迴應「沒有印象」。郭政瑋律師追問黃擔任臺鹽獨董3年間,臺綠財報是否獲利、是否從事土地開發,黃則迴應「財報有獲利,但對土地開發沒有印象」,僅在擔任獨董後得知公司有上市櫃的計劃。

審判長提醒表示,黃順天爲陳之告訴代理人,質疑黃與陳在臺鹽分別擔任董事、董事長期間有重疊,恐有利害衝突,甚至日後恐涉懲戒。黃順天則表示,當初曾與陳啓昱討論後仍決定接受委任,但將會再與陳討論後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