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鹽綠能弊案首開庭 陳啓昱再翻供「要爭公平審判機會」
臺南地方法院16日下午首度針對臺鹽綠能弊案召開準備程序庭,在押的前臺鹽董事長陳啓昱提審時大翻供,一改先前在法院羈押庭認罪的態度,全盤否認有違法犯意。(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地方法院16日下午首度針對臺鹽綠能弊案召開準備程序庭,在押的前臺鹽董事長陳啓昱提審時大翻供,一改先前在法院羈押庭認罪的態度,全盤否認有違法犯意。陳啓昱強調,當初是爲求交保才認罪,如今否認是爲替自己爭得公平審判的機會。法官楊書琴訊問後,諭知5月25日下午續行準備程序,並針對是否延長羈押開庭訊問。
臺南地檢署偵辦臺鹽綠能弊案,認定陳啓昱、前臺綠總經理蘇坤煌及副總經理郭政瑋、鴻暉國際負責人蘇俊仁、晁暘開發及偉珵開發負責人戴妤倩等5人,涉嫌以非常規交易模式進行利益輸送及分潤獲取不法利益,造成臺鹽實業及臺鹽綠能損失新臺幣3億9636萬3486元,今年2月27日全案偵結起訴。
檢方估算,陳啓昱獲利5800萬425元、蘇坤煌獲利7461萬1341元、鴻暉國際獲利1億4952萬2797元、晁暘開發及偉珵開發共獲利9619萬9377元,5人分別涉犯《證券交易法》加重不合營業常規交易及加重特別背信、《公司法》未實際繳納公司股款等罪嫌。檢方還以陳啓昱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建請量刑12年;蘇坤煌也因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建請量刑10年。
全案起訴移審後,在押的陳啓昱於臺南地院開羈押庭時,曾經坦承犯行,但今天地院首開準備程序庭提審陳啓昱,他卻再度否認犯行;法官楊書琴問爲何前後不一?陳啓昱強調,移審時爲求交保,他曾經詢問律師是否有機會?但律師認爲,只有承認犯行纔有機會,因此他爲了交保才承認,但事後卻沒有獲得保釋。
陳啓昱還說,在收到起訴書之後,他發現檢方的起訴內容與事實並不相符,相關證據也浮現出來,今天他是爲了替自己爭取權益才否認有主觀犯意,希望能夠受到公平的審判。
楊書琴提及,檢方起訴內容中,陳啓昱曾向另名被告蘇俊仁要求分潤40%,當初2人是如何協議?陳啓昱答說,鑑於土地開發需要很多人一起努力才能完成,他因曾經擔任高雄市副市長、立委、高雄市議員,人際關係比較寬廣,自認可以在開發工作提供協助,所以纔要求分潤,雙方並沒有文字上的協議,他只是口頭上要求蘇俊仁,如果鴻暉國際有盈餘,經扣除成本、開銷後的淨利40%應該分潤給他,但蘇俊仁並沒有同意,純粹是他的一廂情願。
陳啓昱強調,檢方發現鴻暉國際曾先後匯款4910萬元給他,這是因爲他替友人做保,並將支票借給對方,卻因對方倒債受到連累造成財務危機,他擔心臺鹽董事長的職務出問題,才向熟識的蘇俊仁借錢週轉,並因有財務需求要求分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