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庭翻供 臺鹽綠能弊案 陳啓昱拒認罪

臺鹽綠能弊案召開準備庭,在押的前臺鹽董事長陳啓昱提審時,否認有違法犯意。(本報資料照片)

臺鹽綠能弊案16日臺南地院首開準備庭,在押的前臺鹽董事長陳啓昱先前曾在法院羈押庭認罪,但提審卻又改口否認。陳啓昱強調,當初是爲求交保才認罪,如今否認是爲替自己爭得公平審判的機會。法官諭知5月25日下午續行準備程序,並針對是否延長羈押開庭訊問。

臺南地檢署認定陳啓昱、前臺綠總經理蘇坤煌及副總經理郭政瑋、鴻暉國際負責人蘇俊仁、晁暘開發及偉珵開發負責人戴妤倩等5人,涉嫌以非常規交易模式利益輸送及分潤獲取不法利益,造成臺鹽及臺綠損失3億9636萬3486元,全案今年2月27日依涉犯《證券交易法》、《公司法》等罪嫌起訴,並以陳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具體求刑12年。

全案移審後,在押的陳啓昱於地院開羈押庭時,曾坦承犯行,但昨天翻供否認;他強調,移審時爲求交保,曾問律師是否有機會?律師認爲只有承認纔有機會,爲了交保才認罪,但事後卻未獲保釋。

陳啓昱還說,收到起訴書後發現檢方起訴內容與事實不符,相關證據也浮現,爲替自己爭取權益才否認有主觀犯意,希望能夠受到公平審判。

針對檢方起訴指他曾向另名被告蘇俊仁要求分潤40%,陳啓昱說,土地開發需要很多人一起努力才能完成,他曾任高雄市副市長、立委、高雄市議員,自認可以在開發工作提供協助,纔要求分潤,雙方並沒有文字協議,他只是口頭要求蘇,如鴻暉有盈餘,經扣除成本、開銷後的淨利40%應分潤給他,但蘇沒有同意。

陳啓昱強調,檢方發現鴻暉國際曾陸續匯款4910萬元給他,這是因爲他替友人做保,並將支票借給對方,卻因對方倒債受拖累造成財務危機,他擔心臺鹽董事長職務也出問題,才向熟識的蘇俊仁借錢週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