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臺鹽綠能貪瀆弊案 前董座陳啓昱延押2個月

涉及臺鹽綠能光電弊案的前臺鹽董事長陳啓昱,被臺南地方法院裁定自7月27日起延押2個月。(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涉及臺鹽綠能光電弊案的前臺鹽董事長陳啓昱、前臺鹽綠能總經理蘇坤煌、鴻暉國際負責人蘇俊仁等3人,在起訴移審後續被羈押已逾8個月,3人向臺南地方法院聲請具保停押,經合議庭審理後,22日裁定駁回3人聲請,將自7月27日起繼續延押2個月,並持續禁止接見通信。

陳啓昱被控在擔任臺鹽公司董事長期間,與蘇坤煌、不動產開發業者蘇俊仁勾結,涉嫌違法圖利廠商、掏空臺鹽及旗下綠能子公司資產,共損失近新臺幣4億元。檢方依《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等罪名將陳等人起訴,並具體建請法院判處12年有期徒刑。陳啓昱自2024年11月起遭收押禁見,收押期限將於7月26日屆滿。

3人向臺南地院聲請具保停押,本月15日開庭時,陳啓昱向法官請求準他交保。他的律師並指出,自今年2月起訴後,因案卷龐大,閱卷需排隊久候,加上接見時間有限,陳的辯護權難以充分落實。另外,陳啓昱攝護腺有問題,曾因排尿困難戒護就醫,希望法官能保障陳的辯護權及考量身體狀況,考慮讓他高額交保、限制住居出境、甚至加裝電子腳鐐等方式,期盼讓陳在不羈押的情況下備戰訴訟。

檢察官當庭強烈反對交保,指出陳啓昱在偵查階段曾坦承犯行,但到法院時又否認犯案,有翻供行爲,且所涉是最輕7年以上重罪,去年在偵查中曾未依通知報到、遭發佈通緝,顯示有逃亡事實,加上其政商關係良好、掌握豐沛資源,具潛在串證與潛逃風險。

法官審酌後,認定陳啓昱3人仍有延押必要,裁定陳啓昱、蘇坤煌、蘇俊仁等3名被告,自7月27日起繼續延長羈押2個月,並維持禁止接見與通信,3人聲請具保停押全數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