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臺鹽綠能 陳啓昱交保 南檢速提抗告
前臺鹽董事長陳啓昱(右)被控掏空臺鹽綠能4億元遭收押近11個月,經臺南地方法院裁定600萬元交保後,24日中午步出法院,全程不發一語。(洪榮志攝)
前臺鹽董事長陳啓昱因涉掏空臺鹽綠能4億元遭收押至今將近11個月,臺南地院日前裁定600萬元交保,並限境及接受電子監控,陳啓昱24日中午在親友具保後戴着口罩步出法院,全程不發一語,隨即搭車離去。南檢不服裁定,已於24日提起抗告。
陳啓昱因涉掏空臺鹽綠能遭檢方傳喚並聲請羈押禁見,經臺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後,陳啓昱卻在去年11月1日無故不到南院重開羈押庭並失聯,檢方4日發佈通緝,陳逃亡24天后,於11月25日由律師陪同到案,旋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
今年2月檢方以陳啓昱掏空臺鹽3.9億元,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並求刑12年,案經起訴移審後,臺南地院近日裁定陳600萬元、同案在押被告蘇坤煌、蘇俊仁各400萬元交保,3人均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且須接受科技監控,不得與同案被告、尚未詰問完畢的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行爲。
昨日上午10時許,陳的多名親友與委任律師蘇清水持裝有600萬現金的行李箱到法院辦保後,科技監控廠商人員隨即爲陳安裝電子腳鐐。中午12時50分陳啓昱步出法院,面對記者提問「有沒有什麼話想說?是否覺得自己冤枉?」全程不發一語,隨即搭乘友人的黑色BMW汽車離去。
臺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駿逸表示,陳啓昱等人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也有湮滅、僞造、變造證據或串證及逃亡之虞,非予繼續羈押,顯難進行審判與執行,檢方已於24日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