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臺鹽綠能 前董座陳啓昱等人獲裁定600萬元不等交保

涉入臺鹽綠能弊案的前臺鹽董事長陳啓昱獲臺南地方法院裁定600萬元交保。(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涉臺鹽綠能弊案,被控掏空臺鹽綠能4億元的臺鹽前董事長陳啓昱,在臺南地院審理中聲請交保,經合議庭審理後裁定,陳啓昱以600萬元、前臺鹽綠能總經理蘇坤煌、鴻暉國際公司實際負責人蘇俊仁400萬元交保,3人均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於高雄市住處,及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於限制出境、出海期間,並應接電子科技監控,且不得與共同被告、尚未交互詰問完畢之證人有任何聯絡、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爲。

陳啓昱被控在臺鹽董座任內涉圖利土地開發業者、掏空臺鹽,獲得高額分潤,造成臺鹽、臺鹽綠能損失近4億元。臺南地檢署偵查後,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公司法等起訴並具體求刑14年、併科罰金3億元。陳啓昱從2024年11月25日晚間被收押禁見後一直收押至今,數度聲請具保停押,臺南地方法院於23日裁準。

同案前臺鹽綠能總經理蘇坤煌被檢方求刑12年、併科罰金2億元;被告廠商鴻暉國際公司實際負責人蘇俊仁犯後未認錯,檢方認爲態度不佳、請法院從重量刑。3人均於獲得法官裁定交保。

臺南地院裁定交保後,23日製作裁定並通知3人,最快明天會提解3人到法院辦保,待完成安裝科技監控設備,屆時才能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