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幼時就被趕出家門 對父親只有怨恨!女兒怒訴免養成功

年幼時就被趕出家門,對父親只有怨恨!女兒怒訴免除扶養義務獲准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被女兒指控,她對父親完全沒有印象,當年她才4、5歲時,就被父親趕出家門,是外祖父母收留母親及她們姊妹。年幼時生活極度困頓,生活費、學雜費均由母親負擔,母親辛苦的將她們扶養成人,父親則是未予已聞問,置之不理。不滿父親未盡人父之責任,因此請求免除她的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孩子母親到庭證稱,她與阿國是在1981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孩子,但婚後家中生計大部分由她負擔,因爲阿國都沒有給她多少錢給,有時候跟要錢阿國會不高興,還會打她,有一次把她拉到街上打。

2女兒出生4個月時,她就在家當全職媽媽,她沒有薪水,生活很可憐,還會去雜貨店賒面線。直到2女兒2歲半時,她就把姊妹2人送到幼兒園去,她才能去上班,但是錢還是不夠用,她就兼職賺錢扶養照顧,到她們高中畢業。

阿國當年都在外面打麻將,完全不務正業。阿國真的很可惡,她作夢都夢到阿國,這是她一輩子的夢魘,阿國混幫派,讓她覺得很可怕,很害怕女兒被影響。她寧可一個人養2個小孩,所以當年她什麼都不要,就只要2個女兒,因爲她有孃家做後盾。

法官審酌,阿國自女兒年幼時迄成年之日止,無視稚齡女而受扶養的需求,非但未盡任何扶養照顧義務,也未負擔未成年時期所需的扶養費用,長期以來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情節確屬重大。日前依法判決,女兒請求免除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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