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兒女指控惡意遺棄 再婚父慘了!怒訴免養官司戰勝
被兒女指控惡意遺棄,再婚父下場慘了!他們怒訴免除扶養義務官司戰勝。(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被1對兒女指控,在2000年離婚後就離家,再婚且生有1子。當年雖約定由父親監護,但實際上是母親單獨扶養,父親對他們不聞不問,從未盡到照顧及扶養之責,母親甚至因此遁入空門。不滿父親已多年未曾謀面,且形同惡意棄養,親子關係名存實亡,憤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阿國表示,對於孩子們的聲請,他並沒有意見。阿國的前妻到庭證稱,她與阿國離婚之後,阿國就沒有扶養過2個孩子,阿國也沒有拿錢給她,而阿國有沒有探視過他們,這點她並不知道,因爲她離婚後就出家了。
離婚前孩子都是她在養,而在她出家之後,女兒照顧自己也有去打工,而她有租房子給女兒住,兒子則是給師父照顧,她出家3年後還俗便獨自生活。離婚之前阿國沒有給付過子女的扶養費,阿國雖然有工作,但他賺到的錢都他自己花用。
阿國也沒有回家照顧孩子,都是在外面住比較多,她當年有對阿國提妨害家庭告訴,因爲阿國都沒有照顧家庭又不回來,而且阿國從兒子出生之後就不在家,很久纔會回來1、2天,還拿了她很多錢。
法官審酌,阿國自1對兒女年幼時,就完全未盡保護教養或扶養義務,阿國所爲形同惡意棄養,並且情節確屬重大。日前依法宣判,2個孩子請求免除他們對阿國的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