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婚姻變鬧劇!妻嫌金飾太輕拒來臺 慘被惡意遺棄怒訴離
跨國婚姻變鬧劇!妻子嫌金飾太輕拒來臺,慘被惡意遺棄怒訴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跨國婚姻近年在臺灣並不罕見,但隨之而來的爭議也屢見不鮮。男子阿國透過友人介紹結識來自越南的小萱(均化名),兩人火速陷入熱戀,並於2023年在越南登記結婚。依照計劃,小萱應在2024年3月來臺共同生活,不料,她卻臨時變卦,理由竟是「收到的金飾不夠重」,之後更音訊全無,讓阿國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阿國指控,他與小萱結識不久便論及婚嫁,2023年8月在越南完成結婚登記,雖然尚未在臺灣完成戶政登記,但已在駐越南代表處進行婚姻面談,並核發來臺簽證,約定2024年3月正式展開夫妻生活。
阿國不滿地表示,他竟然在2024年2月時,接獲小萱的冷淡回覆,指稱「金子太輕,不想去臺灣」,隨後便不再回應他的訊息,甚至連介紹人到越南住處探詢時,也遭小萱當場驅趕。
法官檢視相關資料,還有阿國與小萱在越南的婚禮照片及兩人的對話紀錄,證明雙方確實有婚姻關係與共同生活約定。反觀小萱雖然收受起訴狀和開庭通知,但卻未到庭答辯,亦未提出任何書狀。法官認爲,小萱以「金飾不夠重」爲由拒絕赴臺,無正當理由逃避同居義務,已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所稱的「惡意遺棄」。
法官審酌,「惡意遺棄」須同時具備客觀上未與配偶同居,及主觀上拒絕共同生活的情事。小萱收下結婚禮物後,卻完全拒絕履行夫妻義務,不僅違反約定,還中斷聯繫,形同撇清婚姻關係。此舉已讓婚姻難以維繫。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訴請離婚,爲有理由,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