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將桌上結新歡!尪偷吃牌友 元配提告小三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丈夫阿德(化名)與女牌友阿芳(化名)發展婚外情,甚至多次發生性行爲。(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丈夫阿德(化名)與女牌友阿芳(化名)發展婚外情,甚至多次發生性行爲,氣得對阿芳提告求償。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阿芳明知阿德爲有配偶之人,仍交往併發生親密關係,已侵害小美的配偶權,判處應賠償13萬元。全案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丈夫阿德於103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然而,阿德於113年1月間打麻將時認識阿芳,2人相談甚歡,進而發展出超越普通朋友的親密關係,多次發生性行爲。小美髮現後,對阿芳提告求償60萬元。
法院審理期間,阿芳辯稱「配偶權並非憲法或法律上的權利」,且小美與阿德感情早已不睦,婚姻難以維持,小美自己也應負部分責任。此外,小美已與阿德達成和解,阿芳主張應免除部分賠償責任。
然而,法官認爲,婚姻制度受憲法保障,夫妻應互相誠實,維護婚姻圓滿。阿芳明知阿德爲有配偶之人,仍與其交往併發生性行爲,已違反善良風俗,侵害小美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情節重大,應負賠償責任。至於夫妻感情是否不睦,並不影響小三應負的侵權責任。
法官審酌雙方學歷、收入及經濟狀況後,認定小美請求的30萬元過高,酌減爲13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