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社羣熱議補繳喪失原籍證明 彰陸配:當初未繳早被送回

移民署外觀照。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彰化縣有多名陸籍配偶近日收到移民署通知繳交喪失原籍證明文件,一名陳姓陸配表示,早年電腦系統沒那麼發達,陸配回家鄉註銷戶籍,返臺後沒被登錄在電腦系統,若當初沒辦理,早就被遣送回大陸,所以現在需補辦登錄手續。

在臺陸配約14萬人,最近不少人接獲通知,若未繳交喪失原籍證明文件,將註銷臺灣身分,引起陸配社羣熱議和貼文迴應,移民署今指出,這件事一直持續在做,現在處於全面查察階段。

陳姓陸配說,她嫁來臺灣19年,可申請中華民國身分證時,她回家鄉辦理除戶,回臺後在一個月內申理分證、臺胞證,如果一個月內沒辦理,會被註銷居留許可和送回大陸,她和很多朋友都辦妥。

陳姓陸配表示,20年前甚至更早來臺的陸配因早年政府電腦系統不完善,辦完家鄉除戶登記後回臺,沒登錄在電腦系統,致使現今好像沒依規定辦理除籍卻滯留臺灣,其實拿到中華民國身分證的都已辦妥相關法定手續。

她也說,部分姊妹在大陸有財產甚至更好的福利,無法放棄中國籍來歸化中華民國國籍,所以以依親身分長期居留,她認爲這是個人選擇和權利,應予尊重,不要強迫作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