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應曉薇再押2個月 高院駁回抗告理由曝光

臺北地院審理京華城等案日前裁定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再羈押2月,柯與應不服裁定,分別提出抗告;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2人抗告,柯、應自8月2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不得再抗告。

高院裁定指出,柯文哲、應曉薇雖以犯罪嫌疑並非重大、無逃亡之虞、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無羈押必要,且原裁定理由欠備、身體有恙非保外就醫難以痊癒等爲由,請求撤銷原羈押禁見裁定。

不過,合議庭審理認爲,依卷內事證及向原審法院、看守所函調的相關資料,柯文哲、應曉薇的主張均不足採,柯、應抗告爲無理由,應予駁回。

臺北市議員應曉薇(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