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應曉薇 再延押2個月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前左)21日被裁定再次延押。(本報資料照片)
726罷免投票在即,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至今已羈押11個月,臺北地院承審庭21日裁定柯及北市議員應曉薇自8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禁止接見、通信;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前柯文哲市長室主任李文宗各以1億8000萬元及2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以電子腳鐐及個案手機監控。北檢說,收到裁定書再研議是否抗告。
民衆黨痛批,本次延押竟以空泛理由作裁定,僅憑臆測就認定有滅證、串證逃亡可能,再次證明審檢聯手想無限期延押柯,如此侵害人權,只爲追殺政敵,民衆黨全力支持律師團抗告。
北院承審庭說,目前審理已密集交互詰問,仍有部分與柯及應曉薇經起訴的犯罪事實有密切相關證人待傳喚,兩人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原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存在,裁定延押2月。
李文宗部分,合議庭考量證人已詰問完畢,滅證串供可行性與可能性下降。沈慶京腎臟疾病戒護就醫,合議庭裁定他提出1億8000萬元保證金,其中至少1億元需以自己名義提出。
民衆黨主席黃國昌昨指出,賴政府將大惡罷投票通知單寄給遭賴總統關押的柯文哲,「是哪門子黑色幽默?」民進黨發言人吳崢諷刺,黃難道不知北市投票通知單由北市選委會負責?有意見去問市長蔣萬安。蔣萬安迴應,問題根源不在於投票通知單,在於柯文哲還被押。
柯妻陳佩琪說,柯文哲沒被褫奪公權,將透過律師幫柯申請行使投票權,「看要幾十個人戒護、要戴頸圈、手銬、腳鐐都沒問題」。但矯正署說,至今沒有看守所羈押禁見人犯回戶籍地投票的前例,收容人投票權屬中選會權責,由其訂定辦法。
柯案引發小草不滿,40歲工程師李道翔20日晚間潛入民進黨中央黨部10樓,朝黨部招牌丟擲多枚雞蛋,警方獲報4小時內逮捕李男及同行拍攝的65歲洪男,警詢後依侵入住宅、恐嚇及毀損罪嫌送辦;李聲稱是不滿時政而進行的個人行爲。民進黨要求民衆黨道歉,秘書長林右昌批評是民主最壞示範,強調絕對嚴懲不貸,依法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