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柯文哲、應曉薇再延押2月!沈慶京要「現金1.8億」纔可交保

▲柯文哲延押2月。(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黃資真/臺北報導

臺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今(21日)法官針對在押被告4人做出裁定,柯文哲、應曉薇自8月2日延長羈押2月禁見,李文宗2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在新竹市北區,沈慶京部分則是1億8000萬元交保,其中1億元必須由自己名義提出,且限制住居、出境,李、沈皆須配戴電子腳鐐。

北院指出,柯文哲、應曉薇自8月2日起延長羈押2月,禁止接見、通信;李文宗以自己名義提出2000萬元後,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在新竹市北區,且限制出境、出海8月;沈慶京則須提出1億8000萬元保證金,其中至少1億元須以自己名義提出,且交保金都是現金保,不是用有資力之人具保證書代之,並限制住居在臺北市大安區,且限制出境、出海8月,

李文宗、沈慶京皆須配戴電子腳鐐在左腳,若兩人如未能於8月1日中午12點前具保,則自8月2日延長羈押2個月,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