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柯文哲、應曉薇續押2月 法院裁定理由出爐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中時資料照)

備受矚目的京華城案,臺北地院承審庭21日裁定柯及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從8月2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主要理由認爲,2人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但因爲檢察官及律師都有捨棄傳喚部分證人,合議庭確認目前待調查證據範圍及相關辯護人庭期、證人行程得否提前,將再調整審理計劃,柯及應2人之羈押原因及必要性,於日後依照訴訟進行程度,仍應隨時加以考量、變更。

臺北地院承審庭表示,依據目前擬定的審理計劃,已經密集進行交互詰問程序,但仍有部分與柯文哲及應曉薇,經起訴的犯罪事實有密切相關之證人尚待傳喚到庭,是柯文哲及應曉薇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故就柯及應,原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仍然存在。

北院衡量柯及應所涉犯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性非輕、於本案犯行之分工程度、國家刑罰權遂行的公益及被告之人身自由利益後,認具保、限制住居等替代之處分,尚無法達到防止柯文哲及應曉薇2人逃亡或可能勾串共犯或證人之效果。

合議庭認爲,確保本案審判及將來執行程序的進行,柯文哲及應曉薇仍有繼續羈押的必要,裁定柯及應年8月2日起,再予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