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柯文哲等4人是否延長羈押 北院5月底前裁定
臺北地院日前提訊柯文哲(右一)進行訴訟爭點整理及延押訊問,柯深夜還押北所。(中時資料照片,郭吉銓攝)
臺灣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因京華城案遭羈押至今,臺北地院先前裁定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4月2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由於檢方主張應羈押到證人詰問程序結束,北院5月每週二、四全天候進行證人詰問,會不會延押柯文哲等人,5月底前北院將裁定。
京華城案北院5月8日上午9點30分進行審理程序,提訊羈押禁見中的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臺北市議員應曉薇、柯辦前主任李文宗,另臺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張志澄也到庭。
本案羈押中的被告柯文哲等人,案發後、偵查中及起訴後都不認罪並作無罪答辯。柯文哲部分,臺北地檢署去年底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及《刑 法》公益侵佔、背信罪起訴他,累計求刑共28年6月,併科罰金 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但柯文哲先前在北院準備程序時,都否認犯罪並多次槓上檢方,指責對方選擇性辦案、逼迫本案多名被告認罪。
至於沈慶京先前在法庭上強調「完全無罪」,他也批評檢調像明朝錦衣衛一樣逼迫陷害柯文哲,他哽咽稱檢察官心態不正常,非要他咬柯,威脅他的公司會被抽銀行,恐嚇他不合作就不能交保,他希望法院能公平審理 。
應曉薇則是辯稱,她身爲民代爲民衆陳情、與市府協調,是理所當然的事 ,沈慶京捐款都跟公益有關,她沒有做錯任何事,沒有貪污。
被起訴違反政治獻金法等罪的李文宗,先前在法庭答辯說,成立木可公司是基於商業考量,支付競辦人員薪水是考量工作人 員的勞健保及退休金,衆望基金會成立目的是以公益活動彰顯民衆黨及候選人柯文哲的價值,都沒有犯罪意圖,他主張自己無罪。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