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黨痛批 高院駁回柯文哲抗告理由「複製貼上」
民衆黨前黨主席柯文哲抗告遭駁回,將被延押至10月1日,使羈押時間已累計長達12個月。(中時資料照,杜宜諳攝)
民衆黨前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臺北地院日前裁定柯文哲、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應曉薇自8月2日延押至10月1日,使柯、應皆提出抗告,但遭臺北高等法院於11日駁回確定。民衆黨晚間痛批,再次赤裸裸暴露司法徹底淪爲政治工具的醜態,搬出「犯罪嫌疑重大、羈押原因仍在」的例稿,駁回理由模糊不清,剝奪柯文哲人身自由長達12個月。
針對臺灣高等法院11日駁回柯文哲抗告,民衆黨表示,又再一次赤裸裸暴露司法徹底淪爲政治工具的醜態,民衆黨憤怒且無法接受。
民衆黨指出,柯文哲已遭政治性羈押長達近一年,高院又搬出「犯罪嫌疑重大、羈押原因仍在」的例稿,駁回理由模糊不清,全盤複製貼上檢方、下級審的意見,選擇視而不見柯提出的抗告理由,繼續踐踏《憲法》保障人權的原則,檢審聯手濫權、無限期羈押柯前主席。
民衆黨提及,從公開審理至今,全臺灣人民看到的是,檢辯竟然持續在爭執《都市計劃法》第24條的適用,連法源都沒釐清的狀況下,卻剝奪柯文哲人身自由長達近12個月,用最嚴厲手段迫害柯文哲、用最不知羞恥的方式執行賴政府的意志,持續踐踏本就脆弱的司法公信力。
民衆黨說,8月7日開庭時,柯文哲嚴厲正告北檢別再唾面自乾,審判長江俊彥諭知持續羈押柯文哲的理由,白話文就是年初兩度裁定交保、最後耐不住檢方怒嗆會無止盡抗告,最後改裁羈押的那句「尊重審級制度」,但早在2012年最高法院決議就指出,法院職權調查僅限「對被告利益而攸關之事項」,也就是法院不是檢方的共同辦案人」,各審級法官若只會「尊重審級」,不僅是自廢武功,更背離《憲法》的獨立審判義務,繼續讓司法蒙塵。
最後,民衆黨強調,將以具體行動支持柯文哲,對於民進黨政府濫用司法整肅政敵、破壞我國民主法治根基之卑劣行徑,「我們絕不會投降、絕不屈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