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專家證詞迫認罪 保母姊妹重判無期、18年刑

一歲十個月大男童「剴剴」遭虐死案,臺北地院昨宣判,民衆在法庭外聲援剴剴,不時激動落淚。記者季相儒/攝影

一歲十個月大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虐死,臺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昨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罪」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判劉若琳有期徒刑十八年。

剴剴案引起全民憤怒,每次審理都涌入旁聽民衆,法庭外聲援民衆舉標語求判「唯一死刑」、「不得假釋」,另有名人、立法委員不斷聲援,上週宣判前夕更有社運團體爲本案遊行上凱道。

檢察官控訴劉彩萱、劉若琳共犯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三罪,對劉彩萱求處無期徒刑、對劉若琳求刑十八年,合議庭擇一法條論罪,照檢方意見判刑。

劉彩萱、劉若琳案發後羈押禁見迄今,國民法官法庭密集開庭十天,多名專家鑑定人到庭證述,證詞迫使劉彩萱認罪。

臺大醫院精神醫學部醫師丘彥南作證說,剴剴在劉家的照片,眼神流露出恐懼、空洞,研判長期受虐罹患憂鬱症,也懷疑遭性虐待;臺大兒童醫院兒童胸腔加護科主任呂立說,剴剴的生殖器有深度撕裂傷的新、舊傷勢,懷疑遭性虐待;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病理組組長許倬憲證稱,剴剴因低血容性休克而亡。

在劉彩萱家擔任看護工的Mira自國外來臺作證,指剴剴冬天洗冷水澡,曾看見剴剴穿着尿布發抖罰站,沒有看過劉若琳對小孩施暴。

檢察官求刑表示,剴剴六七二天的生命當中,有一一五天睜開眼是擔心做錯什麼事?會不會被打?劉彩萱、劉若琳律師表示,剴剴因更換保母產生分離焦慮感,劉彩萱再以錯誤方式對待,造成剴剴身心問題惡化,請求輕判。

依起訴書,二○二三年八月,劉彩萱與剴剴的外婆簽署托育委約書,全天照護剴剴,但自九月一日至十二月廿三日以不聽話爲由,用繩索、布條捆綁四肢及頭部將剴剴身體對摺,用口罩、保利龍遮蓋眼睛後,用膠帶將剴剴綁附在椅腳。

劉若琳曾見剴剴遭綁住雙手、雙腳放置於水桶,因掙扎踢翻水桶嘗試掙脫,將剴剴捆綁固定再塞回水桶內,還長時間讓剴剴裸體躺在地上、雙腳擡高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

起訴說,劉彩萱、劉若琳重複使用爬滿蟑螂紙杯盛裝廚餘、燒焦物絞碎餵食剴剴,不幫剴剴穿衣,致剴剴營養不良、感染肺炎;二○二三年十二月廿三日晚間,剴剴嘔吐、手腳冰冷,劉彩萱翌日將剴剴送醫,剴剴仍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