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惡保母劉彩萱痛哭認罪 北市府今罰劉姓姊妹最重60萬元
洪婉臻今在議會質詢剴剴案,蔣萬安表示,4月28日拿到起訴書後,今已依法分別針對姊妹各處最高60萬元。(臺北市議員王欣儀研究室提供)
男童剴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案引起社會公憤,臺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30日續審此案,劉彩萱接受檢辯交互詰問時,當庭爆哭承認凌虐。北市議員洪婉臻今批,北市社會局至今連最基本的罰緩都沒有,「儼然就是幫兇」。市長蔣萬安表示,4月28日拿到起訴書後,今已依法分別針對姊妹各處最高60萬元。
劉彩萱30日下午坐在證人席接受檢辯交互詰問,當庭爆哭承認曾凌虐剴剴,對於檢方起訴她涉犯的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凌虐兒童妨害自由致死、傷害兒童致死等3罪,皆承認犯罪。
洪婉臻今在議會質詢時指出,身爲保母監管單位的北市社會局,在剴剴去世後的第81天才對劉姓保母廢證並公告姓名,如今1年多過去了,連最基本的罰緩都沒有,且不只剴剴被虐待,同個保母還對其他2名孩子施虐,而社會局的訪視員視訪這麼多次,竟都沒發現跟處理,質疑訪視員刻意忽視孩子受虐、隱匿不報,上級督導也不在乎,完全就是幫兇。
洪婉臻指出6大嚴重疏失,包括髮展檢核表勾選事項明顯與事實不符合;例行訪視紀錄表,內容前後矛盾,有造假及嚴重缺失;剴剴額頭瘀傷,體型逐漸消瘦訪視員竟沒紀錄;剴剴訪視次數不如其他孩子;劉姓保母收託3孩童全遭虐,全爲同位訪視員,從頭到尾毫無察覺,上級也忽略督導;社會局瀆職不作爲。
蔣萬安表示,視訪員部分會請社會局再釐清,社會局從去年5月就向地檢署要資料,今年3月也再度發函,4月28日終於拿到起訴書,今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規定,分別針對保母姊妹各處最高裁罰金額60萬元。
洪最後要求,社會局涉嫌嚴重失職與瀆職,政風處應立即主動介入調查責任歸屬,市長也應將此案直接移送檢調單位進行調查;因社會局監督不周導致剴剴受虐身亡,市長應主動協助家屬依法申請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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