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二審首開庭 惡保母姊妹認「媒體影響國民法官」求輕判

▲虐死剴剴的保母劉彩萱,一審遭重判無期徒刑。(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聯手虐死,引發社會關注,一審臺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將劉彩萱重判無期徒刑、劉若琳重判有期徒刑18年。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23日首度開庭審理。劉氏姊妹針對案情全部上訴,並指出法院審理不公、國民法官受媒體影響等理由,請求法院輕判。

剴剴出生僅3個月時,就因生母單親無力撫養,請新北市社會局委託兒福聯盟媒介出養,等候出養期間由蕭姓保母照顧;但1個多月後生母失聯、出養程序中止,剴剴交給外婆接手照顧。

因外婆仍需照顧其他未成年孩子,因此在取得剴剴監護權後,還是委託兒福聯盟媒介出養剴剴,剴剴因此在2023年9月1日,轉由兒福聯盟配合的保母劉彩萱照顧。但當年底12月24日的平安夜凌晨,剴剴因爲失去呼吸心跳被送到北市萬芳醫院急救,最後宣告不治。

由於剴剴全身瘦弱、遍體麟傷,牙齒還斷了4根,醫院通報重大虐童事件。警方介入調查後,劉彩萱謊稱剴剴是溢奶而死。但檢警不採信,隨後就搜索劉彩萱與同爲保母的妹妹劉若琳住處,並將2人帶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經調查後,檢警發現,2姊妹聯手捆綁剴剴身體對摺,以布巾包覆全身似木乃伊,更塞到牀櫃縫隙或水桶裡,命剴剴全天戴口罩甚至遮住雙眼,外加打腳底、掐耳朵。此外,剴剴1天只吃1餐,在廁所裡被餵食剩菜、鍋巴打成的泥,當時照料劉家老爺子的外籍看護Mira,見過剴剴用的紙碗爬着蟑螂,且冷天洗冷水澡尖叫發抖、全身只穿1條尿布以軍人稍息姿勢罰站,1天2次、每次2、3個小時不敢動,劉氏姊妹在旁滑手機、看電視。案經檢方偵查終結後,依照「成年人凌虐兒童致死」等罪提起公訴。一審由臺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國民法官最後認定2姊妹有罪,姊姊劉彩萱重判無期徒刑,妹妹劉若琳也重判有期徒刑18年。案件上訴第二審。

高等法院23日首度開庭審理,檢方針對劉若琳僅判刑18年上訴,檢方指出,劉若琳在本案中積極參與凌虐,雖然她並非實際上與兒福有簽約的照顧保母,但檢方認爲她應該有義務防止犯行發生,屬於不作爲犯,也應該要重判。

至於劉氏姊妹也上訴,2人認爲,當時審判長指揮訴訟流程,明顯不利於辯方,未盡訴訟照顧義務;此外,也認爲媒體報導太過誇張,影響國民法官的判斷;也爭執一審的鑑定人不夠公正,因此提出上訴,要求重新調查事實,並予以重新量刑。

此外,法官也詢問雙方是否願意進行修復式司法。雖然劉彩萱願意,但劉若琳仍堅稱無罪,因此剴剴外婆委任律師強調,修復式司法必須被告認罪纔可以,因此在被告不認罪的狀況,無法進行;外婆也沒有意願。高院最後諭知全案候核辦。

▼剴剴案保母劉若琳,一審也遭重判18年。(圖/記者吳銘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