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有剴剴!惡保母姊妹虐2幼童還拍影片取樂 出庭應訊均否認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臺北地院將保母劉彩萱(見圖)及劉若琳姊妹依共同對兒童凌虐致死罪,別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18年,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1日開庭審理。(中時資料照片,鄧博仁攝)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保母劉彩萱及劉若琳姊妹一審各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18年,二審審理中。 劉彩萱被控2023年將蔡姓幼童捆綁在餐椅,還要求潘姓幼童一隻腳站上椅子、另一腳站地上,以「 跨馬步」方式凌虐,且拍攝過程,臺北地院3日開庭,姐妹否認凌虐,劉彩萱只承認有用布條綁蔡童,承認妨害自由罪。
臺北地院今(3)日開庭審理,50多名民衆到法庭旁庭,擠滿旁聽席,無法入內的民衆坐在法庭外,她們說是來關心虐童案,看看劉彩萱姐妹如何辯解。
劉彩萱向法官表示,她與妹妹在2023年間分別受託照顧潘童及蔡童,姐妹會互相支援照顧幼童,她語氣平靜地說,沒有捆綁蔡童四肢,也沒有反綁,只是讓蔡童雙手抱胸,法官問她綁多久,她冷回「5分鐘」。
對於要求1歲潘姓男童「 跨馬步」方式凌虐,劉彩萱說,是潘童自己爬上餐桌探索學習走路,他只是讓潘用自己方法下來,而且才幾分鐘而已,否認凌虐。劉若琳辯稱,潘童不是她帶的、是劉彩萱,而且是姊姊一邊拍攝影片。
劉若琳被控任由林姓幼童拉扯蔡童脖子上的奶嘴拉繩凌虐,她沒制止反而拍攝影片部分,她辯稱,是拍下影片給林童的阿公看,說他孫子可以握東西了,法官問,沒有制止卻去拍影片嗎?她承認先拍攝紀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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