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惡保母姊妹遭判無期、18年!網炸鍋:臺灣法律讓人失望
▲臺北地院馬拉松審理剴剴案10天,今(7日)辯論終結。(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鄺鬱庭/綜合報導
惡保母姊妹虐死剴剴案,判決結果今(13日)揭曉,北院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判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劉若琳僅認過失傷害罪,被判處18年徒刑,可上訴。判決引來網友不滿,「很讓人搖頭的審判,都殺人了還是不判死刑」、「只求剴剴經歷哪些折磨,她們也必須完整經歷一次。」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聯手虐死,引發家長團體千人在開庭時聲援剴剴,萬人上街遊行呼籲修法並獲13萬人附議,臺北地院選任國民法官破天荒密集審理10天,劉彩萱終於痛哭認罪,被求處無期徒刑,北院今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判她無期徒刑、褫奪公權,劉若琳僅認過失傷害罪,仍被判處18年徒刑,可上訴。
看到判決後,網友們卻紛紛搖頭,「犯錯還要吃國家的」、「叫他們家人拿錢出來繳他們的餐費啦~憑什麼拿我們的納稅錢去養」、「進去關還有人送三餐飯可以吃,剴剴呢?正常的飯都沒得吃,就被垃圾虐死,太痛心了」、「無言的判決」、「剴剴吃廚餘度日,她們還可以在監獄吃正常的食物!無期徒刑跟18年太便宜她們了吧?」「太沒天理了,臺灣的法律真的讓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