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遭保母姊妹虐死 「妹妹判18年太輕」家屬請求上訴

▲保母姊妹劉彩萱(左起)、劉若琳虐死1歲童剴剴遭重判,預計明天將移送高院審理。(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1歲男童剴剴在等待寄養家庭期間,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涉聯手虐死,臺北地院國民法官庭上個月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家屬認爲妹妹劉若琳刑度過輕,請求檢察官代爲提起上訴,被告方面也不滿結果而上訴,臺北地院已收到雙方聲明,在押姊妹預計明天被移送高院審理。

劉彩萱從2023年9月起,受兒福聯盟轉介,以每日1千元酬勞在家全日托育剴剴,劉彩萱和同樣領有保母證照的妹妹劉若琳分工照顧剴剴,同年12月23日晚間10點左右,剴剴出現呼吸困難情形,經送醫急救,仍在隔天凌晨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劉彩萱在檢警相驗時,與負責社工陳尚潔有說有笑,法醫懷疑剴剴死因有外力介入,全案朝虐童致死方向偵辦。

檢察官根據外籍看護Mira提供蒐證影片,以及劉氏姊妹手機對話紀錄,拼湊出剴剴在劉家115天悲慘遭遇,包含劉氏姊妹互傳剴剴遭綁受虐照,還譏笑「死小孩」、「欠揍」、「想一巴掌轟給他死」、「裝死」等語,檢方痛批劉氏姊妹欺負剴剴是沒爸媽保護的孩子,只因看不順眼,就「以虐取樂、爲了爽」。

北檢起訴後,臺北地院組成國民法官庭進行審理,認定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未積極帶剴剴就醫治療,終致剴剴營養不良而身體衰弱、全身至少42處虐待性傷勢伴有憂鬱症而死,痛批劉氏姊妹「以虐取樂,危害至巨」,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非主要照顧者,但未阻止姊姊施虐,反而參與並從中獲取優越感,判刑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