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保母姊妹求交保 檢建請延押:串供輕而易舉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涉聯手虐死1歲男童「剴剴」的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被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嫌起訴,到案均被羈押禁見至今逾1年,臺北地院今(4日)提訊2人調查是否延押,律師團主張劉氏姊妹均無勾串滅證之虞,請求以佩戴電子腳環等方式替代羈押防逃,檢方表示全案將傳喚家人作證,若不延押將可輕而易舉串供、建請延押並禁見,法官諭知評議後裁定。

▲涉聯手虐死1歲男童「剴剴」的保母姊妹劉彩萱(圖右)、劉若琳,被羈押禁見至今逾1年,4日到臺北地院出庭,透過律師求交保。(圖/記者黃哲民攝)

劉氏姊妹今分別穿着淺色與褐色外套,戴着口罩、神情黯然,庭訊時都交給律師代爲發言,僅在法官訊問身體狀況時,各自答稱「很好」、「還可以」。

律師團表示檢方指稱劉氏姊妹跟家人制作「教戰手冊」、涉嫌串供,但「教戰手冊」是被檢方冠上的「敏感名詞」、被污名化成串證工具,其實內容僅記載事發經過、以便家屬尋求法律扶助,毫無一問一答之類的指點狀況。

▲涉聯手虐死1歲男童「剴剴」的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圖左),被羈押禁見至今逾1年,4日到臺北地院出庭,透過律師求交保。(圖/記者黃哲民攝)

律師團並主張本案將傳喚劉家當時僱用的外籍看護作證,劉彩萱已舉證沒欠看護薪水,雙方也已無僱傭關係,而檢方指稱劉若琳刪除手機內的訊息,但這些對話資料已被檢方提出當成證物,至於檢方以劉若琳和家人在偵查庭外的照片做爲勾串證據,但照片無法顯示當時在說些什麼,檢方也沒舉證。

律師團表示劉氏姊妹已無勾串滅證之虞,建請准許劉彩萱改以責付、佩戴電子腳環監控,限制住居或限制出境、出海等方式防逃。

律師團另指稱劉若琳育有未成年子女並同住,相依爲命且感情穩固,劉若琳不可能棄子女於不顧,請求以替代方式防逃,且刑案常見傳喚被告家人作證情形,不代表被告就因此必須羈押防串供。

檢方主張劉氏姊妹被羈押的原因與必要性不變,2人涉犯最輕本刑10年以上重罪,且本案將傳喚姊妹倆的家人作證,若不延押,「串供將輕而易舉」,建請法官權衡公益、准許延押並禁見,法官諭知評議後裁定,姊妹倆先還押。

剛滿56歲的劉彩萱與53歲的劉若琳,均爲兒福聯盟簽約合作的有照保母,劉彩萱被控前年(2023年)8月間受兒盟轉介、24小時照護「剴剴」,卻涉與劉若琳聯手捆綁、虐打「剴剴」,且1天只給1餐少量劣質食物,造成「剴剴」遍體鱗傷又營養不良,前年12月24日在家斷氣、送醫不治。

醫護人員通報警方揭發劉氏姊妹冷血惡行,臺北地檢署去年(2024年)4月起訴2人涉犯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重罪,批2人犯行「令人髮指、人神共憤」,合議庭歷經多次準備程序,訂於下月(4月)21日選任國民法官參審本案。

此案情節引發公憤,先前北院開庭,常有憤怒的婆婆媽媽在法院外舉布條,痛罵劉氏姊妹「虐童人魔罪大惡極」、「惡魔保母」、「下地獄」、「唯一死刑」等語。

而被控怠忽職守、未落實定期訪視「剴剴」還涉嫌造假記錄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被起訴涉犯過失致死等罪嫌,由北院另案審理中,她先前出庭面對記者發問與抗議者責罵,戴着帽子與口罩遮掩,不發一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