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保母劉彩萱判無期、胞妹判18年 剴剴虐死案決戰二審
保母劉彩萱(右二)、劉若琳(左二)姊妹(中時資料照片)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日前逾萬名民衆走上街頭,共同疾呼「保母殺人、求處死刑」、「兒虐零容忍、重判不假釋」,檢方起訴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臺北地方法院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後,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被告律師及檢察官都提上訴,檢察官以量刑過輕上訴、律師上訴狀則均未附理由北院明(1)日將卷證及在押被告送至高院。
劉姓保母姊妹被訴在2023年對男童剴剴動輒打罵、裸體罰站、將其身體塞入水桶 ,每天只以爬滿蟑螂的紙杯裝廚餘、燒焦物餵食1次,致剴剴被照顧不到3個月,體無完膚,送醫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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